一坨白色的粘稠物啪叽落在眼前。
“鸟屎!我的书!”什么叫“我的书”,明明是钟效国的书。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是溪对面男孩们的笑声。
“你们看,她刚刚在读书呢!”
“读的什么书啊?”
“谁知道呢,鸟语吧!”
“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男孩们哄笑着走开了。
“叫你别一边走路一边看书,这下好了吧。”卷毛妹接过书用纸巾擦掉了鸟屎,可还是留下了一个不规则形状的印记。
一头齐刘海的哥子连忙凑上来嘲笑她:“吼,可以噢!”
几个哥子都许久没见过了,或多或少有了些变化。刘海哥的刘海从黑漆漆一片变成了红黑相间,帽子哥365天换不停的花哨帽子,外八哥还是外八不改,只是人似乎老了些,而皱纹哥一点儿也没变,大概是因为已经够老了!方素洁已经把Jasmine学会了,兴致勃勃地折下路边的一条细枝,在泥儿上头画出了“Jasmine”,还问四个哥子写得好不好。
“写得真不错,不过这是什么玩意儿?”帽子哥问。
“嘿,你忘了,是老大取的名字。”外八哥说。
皱纹哥一如既往的少言寡语,根本对外界的琐碎事物不关心不感冒。“上车,走了。”
“嘁,没劲,走了!”
方素洁追到车边,扒拉着窗户说:“这么快就走啊!哎呀,等会儿,听我背字母表abcdefj…”
曼德尔略带一丝满意地笑着摸了摸下巴。“你还真学起来了。好,那我教你个新词怎么样。”
“啥子?啥子词?”
不等曼德尔说,她就得寸进尺地要求起来:“以后你每次来都教我一个词,行不行,就说定了哦!”
这是根本没打算给人拒绝的机会。
“嗯…Realistically,Realistically!”
后座那颗红黑相间的脑袋探到前面来,说道:“别Realistically了大哥,有东西……”
曼德尔脸色发青,变脸比那川剧还快。皱纹哥突然一声不吭地直接发动了汽车,方素洁的手臂前一秒还放在车窗条上,吓得一激灵,吃了一嘴尾气。“哎,哎——跑那么快干啥子嘛,咳咳!”还未回过神,左肩上压下来一只沉重有力的手掌,方素洁惊叫一声,想转头去看,可两手都被制服在身后。
审讯室。
“叫什么名字?”
“方素洁。”
“年龄?”
“15。”
……
“你和他们是什么关系?”
“朋友。”
“那他们为什么丢下你跑了?”
“我不晓得。”
对上眼前人真挚的眼神,蓝警官没办法相信眼前的女孩与他正在调查的一起走S案有任何联系。蓝警官花两三分钟简单整理了手上的记录,他想,再问与案件相关的事情恐怕也问不出什么所以然,于是打算另从一处下手。
“嗯,谢谢你的配合。最后,请你告诉我,你和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吃烤串。”
“呵呵哈哈哈哈…呃,咳咳……”蓝警官实在忍俊不禁,又碍于面子,硬生生假咳了好几下才把笑意憋回去。
“警长,要纸不?我这儿有纸。”方素洁以为他感冒了,殷勤地掏出裤兜里的两张皱巴巴的黄纸。
“噢,不用。”没想到小混混竟然如此高调,光天化日之下到那种热闹的地方去,还跟人家小姑娘搭讪,真是贼胆包天!蓝警官心中一阵嘲讽。
收拾好情绪,他继续追问:“吃烤串的地点是?”
“范孃那儿。嘿巴适,警长,你也该切告一哈。”
一口一个警长,叫得他心里头很是高兴。其实蓝某自己也没想过,还能有主案的一天。他听说,这个案子是省上派下来的,局里很重视,好巧不巧的叫他撞了个大运,逮住些苗头。假使自己真能顺藤摸瓜打蛇七寸,升级涨薪岂不美滋滋。
“喔,没事了。你可以回了。”
两个月后。
方素洁依靠在小卖部旁边的栏杆上,吹着冷风,迷茫的盯着操场上跑来跑去的蓝色小豆子。身上的校服宽大肥胖,凉飕飕的空气就从袖口领口钻进来,她却似浑然不知。
“素洁,你果然在这。”
“钟哥。”
“想什么呢?”钟效国靠了过来,手肘撑在栏杆上,眼睛同样望着远处。
“……”
方素洁从蓝色校服袖子里翻出一包辣条,放在嘴边一撕,砸吧砸吧吃起来。很快鼻腔里就充斥着辣条的香料味,嘴唇不知是被辣的肿了还是沾了红油的缘故十分红艳。钟效国看向她,她笑了一下,再次翻出袖子,竟还有不少。
“吃。”
“……”
“吃嘛,钟哥。”
钟效国意思意思,就拿了一根放进嘴里。
“你还在想他的事吗。”
方素洁甚少这样寡言少语。前后两个月,她没少给曼德尔打电话,报刊亭的老婆子都眼熟了。而结果是,要么打不通,要么打过去被敷衍了事。方素洁问他,是不是和所谓的案子有关系,曼德尔只叫她别管也别多说。一来二去,方素洁心中也大约有个底了,可是失望的感觉是难以消灭的。有一张无形的灰色纱布蒙住了她的脸,整个人丧失了生机与活力。直到上周,曼德尔突然打电话来,说了对不起的话,又说作为补偿可以送她一件物品。很快方素洁便收到了一个包裹,芙蓉市某中学的校服。曼德尔说,他原来就在这个学校读书,如今这衣服于他无用,不如你拿去改小了穿。方素洁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是说穿着这衣服混到学校里去呢!好巧不巧的,钟效国现在就读的正是该学校。依钟效国个人行事之准则,是断断不会看着这种事情在眼皮子底下发生的,可终究是犟不过方素洁,被发现了至多不过被赶出去,她只不过进来偷下师学个艺,又碍着谁的眼了?方素洁对这身行头非常满意,宽阔的外套能塞下很多零食不说,看多了还有些另类的好看。至于旷课的事情,交给方妈搞定,直接说通了校长,只需期末回去考试即可。只不过方妈并不知道方素洁是如何搞到了上学的资格,还以为真是借着钟效国那层关系进去的呢。方素洁来了一月,每天想上什么课就去上什么课,自由自在的根本没人管;课间操来劲儿了混到后排比划两下,不来劲根本不去,虽说天天学习也不觉得没趣儿。方素洁对那些“知识分子”有了新的印象,原来她讨厌的只是某些张口仁义道德,闭口诗词哲学,有文化只不过是他们显摆的方式,永远用高高在上的态度挑你毛病的“伪文人”!种种口诛笔伐说白了就是给那些不合他心意的“怪人”套上紧箍咒,然后咪咪吗吗念道:“你这样是不对的!女孩就应该……你是个怪胎!你根本不懂……”都说读书好,有的人却是读书读着读着走火入魔了。事事皆依书中来,你说什么?“书”上写的可不是这样!那你就是不对。哼,借题发挥,那些作者又何其无辜呢,个人呕心沥血的著作竟被扭曲亵渎至此。方素洁真正开始读书的时候,才发觉书里写的明明不是他们口中的那样。怎的到了他们口中就变了味儿?读书本不是读字,岂有扔一段拾一段的道理。方素洁不谙世事、不拘小节,我行我素的性子没摸清对方的底细也要上前啐一口唾沫星子。她算半个没爹的孩子,6岁那年她爹便生了大病走了,她性子倔强,强硬着要把父亲的遗物留下来,后来略大些了,父亲的衣服穿上身俨然一副“小男人”的模样。或许这是方素洁喜穿男装扮酷的缘由,里头何尝不心酸呢。父亲的离世让母亲的世界坍塌了,年幼的她却想用如此幼稚的方式安慰对方。方素洁并不知道,她只是潜意识的就这么做了。面对的奚落也好,街头巷尾自以为好心的怜悯也好,娘儿俩都一起承受。
“你啥子意思?哪个要你可惜哦,管好你个家!我跟我妈两个好得很,要球你们装起那个……”
“够了够了,闭到嘴巴!”方妈痛苦地拽着孩子往里走,“小小年纪还学会骂人了!”
“妈!他们哪儿是真的同情我们……”孩子着急地跺脚大叫。
方妈捏着孩子的手腕,微微俯身:“真的也好假的也好,你再切惹是生非,人家更要讲!”
孩子眼角泛起了泪花,咬着嘴唇不服气地说:“我不是没爹的娃我不是…呜呜……我就要骂,谁让他们说我没有爹!”
她拒绝居高临下的“同情”的眼神!方素洁想争气,她想做个男人,她以为只要够强势、会说粗话,就没人敢看不起娘俩。没有人会不爱自己的故乡,方素洁也是。可这阻挡不了方素洁逃离这里的心,纵使她有一万个不离开浣溪的理由,也抵不过那一条“这里是让母亲伤心的地方”。浣溪太小了,太闭塞了,坚守着固有观念的人们听不进任何新思想,也看不见任何新事物,就像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的人一样。她要走,要到城市里去!到那个可以不必“做女孩”的世界里,妈妈也不必背负“寡妇”的头衔走出门。而在方妈的眼里,却是认定自己苦命,可孩子要健康长大,要让她有女孩该有的模样……
见到曼德尔的那一刻,方素洁认为老天爷终究不辜负她。那个英俊又风流倜傥的男人,走路总是自带一股洒脱的气质,他并不把身边的一切事物看得十分重要,反而觉得应该被重视的是自己的内心。无论我是“像样”也好,“不像样”也罢,如果人活着必须经受世俗的考验,那这个接受自己的过程即是脱胎换骨的第一步。曼德尔不是一个好人,但他意外的出现给予了一个女孩希望,他便不能算是没有做善事。方素洁不学无术,她觉得上学是没有意思的事,学校教不会她如何才能变得强大撑起这个家。可曼德尔让她明白,人和人是有很大的差距的,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就一辈子和什么人在一起。努力靠近芙蓉市的一切,才能脱离那个不喜欢的群体。被打动的她迷上了这个男人,幼稚的崇拜败给了青春期的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