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绎找到屈北的时候,屈北正在荒宇大厦八十三楼的阳台坐着,啃白馒头。
荒宇大厦是晋城最大的楼盘,占地八十三楼,足长660米,足能看见这城市的每一处细节。
屈北总是独来独往,只有方绎偶尔同他讲话。方绎今年快四十八岁了,精神却很好,留着大胡子,厚唇,灯泡大眼。
他丝毫不见外地坐到屈北旁边,嫌弃地看了一眼他手里干巴巴的馒头,点上一支烟,慢悠悠地抽着,说:“赚那么多钱,就吃白馒头?”
屈北并不立马理他,闭上眼感受了好一会拂面而过的清风,缓过神来,眼神有些空空的茫然,他从衣兜里数出十张百元大钞,插在方绎的口袋里:“你的介绍费,两清了。”
“这么大方?”方绎看也不看那张钱,只用指尖感受了那厚度,就知道屈北不小气,他一如往常笑纳了:“你还真是一点都不占便宜。”
“算清楚一点好。”
方绎笑眯眯的,继续搭话:“那个女人的尸体很难处理吧,我和老谢看了一眼,连门都不敢进,都成烂泥了,也就你敢接了。”
“只要有生意,我都会接。”
“我倒差点忘记了,你还住在金玉霄,那地方都没人敢去,也就你。”
金玉霄听着像是个金贵的地,但实际上那是晋城最大的坟场,埋的都是孤魂野鬼,他们捡尸人最后的处理场地,什么杀人越货的犯罪几乎都在那进行,只要是脑子还算正常的都不会往那走,无论白天还是黑夜。
“那地便宜。”屈北不想多作解释。
“所以我说你不一般,所有做这行业的人,我最看好你。”
“看好我?”屈北嗤之以鼻。
“不错。”
“嘁。”屈北并不认可,冷笑一声:“捡尸还能捡出金子宝石来吗?”
“那还真说不准。”
屈北像看傻子白痴一样看他,摇了头敷衍:“那就承你吉言吧。”
“哎,老谢他们计划明天去聚餐,富人的销金窝,六亚街的红叶店,吃的喝的说是天上人间,小美女遍地,随便叫,咱们也去奢靡一把,吃点不一样的,你就把你馒头丢了吧,寡淡无味,真不知道你怎么吃得下去。”
屈北收回晃荡的双腿,走下来,大口咬下馒头,吃得津津有味:“我就喜欢吃馒头,干净,吃起来没有罪恶感。”
屈北提起放在地上的长帆布包,肩上还扛着一个背包,离开之前他还特意多说了几句:“老谢那老家伙邪性地很,且不说,他那小家子气,去红叶店?你要不要查一下那店里都是什么人的地盘,别好东西吃不到,被人生啃了。”
红叶店,表面是个富人的销金窟,人与物却邪门地很,单说它门口那口含朱砂的美女石像,左右蹲立,半褪纱裙,似在嬉戏,但那诡异变化的笑脸,总像是个活物,每每看到,屈北便感觉浑身不适。
不止如此,说起来这地方让屈北忌惮不已的另一个原因便是他在附近行事清理的时候,透过红叶店的二楼的金笼窗,总听着里面传来要命的血腥味和哀鸣声,每次只要路过,他都会大吐一番,次次如此。
他没有多余的好奇心,只知道凭本能远离。
“能被所有工种淘汰,来做捡尸工作的人,又有几个是好的。”屈北嘲讽似的自言自语。
方绎似乎在仔细思考他说的话,又好像在发呆,却突然问道:“听说你杀过人,你的亲妹妹?”
空气一下子冷凝......
屈北变脸,戾气横生。
方绎吓了一哆嗦,心想这怎么突然脑子一抽就说出了这话,赶紧认怂,步子也无意识后退几步:“我就是听那几个浪嘴总说,我这不好奇吗,是我嘴笨,兄弟见谅,嘿嘿。”
方绎虽说年纪比屈北大上个二十岁,算是长辈,这会也怂了,他是知道屈北这个人的,平时不爱说话,但俗话说会咬人的狗才不会在平日里乱吠,这话于人也适用。
屈北力大无比,虽然不如程咬金,但也能徒手打弯一面铁,还是实心的那种,工作上时常有人挑衅,看不惯他的独来独往的风格,三天一小嘲,五天一大扰,屈北越不搭理,那人就越来劲,长此以往,屈北也不胜其扰,但他啥也不说,解决问题的方式简单且暴力,直接一拳头打歪了那人的鼻梁骨,打裂了他的颧骨,就一拳头的事,那人整个脸都歪了,不知道真实情况的还以为那家伙是面团做的。
事实上那家伙当然不是面团,而是屈北的拳头有着如同金刚旋风般的力量,得罪这种力大无穷的人不是自己找死吗。
但不管怎么说,那一拳之后,什么都解决了,那倒霉的家伙还重新做了面部整形,受了很一番苦才算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他总是这样,能动手就不跟你废话。
方绎笑的十分讨好,有些恐慌的缩着脖子。
直直看了他好一会,屈北才放松肌肉,松开成拳的手,慢慢散去眼底阴霾,语气带着股说不清的冷漠:“再好奇心发作,我会打碎你的骨头,还有你整张脸,我能让你碎到再也笑不出来。”
“别别别,兄弟,我信你真的可以,但不至于,我真知错了,对不起!对不起,我是认真地跟你道歉。”这话一出,方绎才松口气,这话就说明屈北不会因为这个事找他麻烦了,他的骨头也就不会真的被打碎了。
呼,好险好险。
“聚餐我不会去,我去了你们也会吃不好。”
丢下这话,屈北头也不回地走了。
看了一眼手表,下午时间正四点。
一辆大货车准时出现。
“嘿呦。”司机老徐手掌在格子衬衫上擦了擦,才挥手跟屈北打招呼。
闻到一股浓浓的腥味,屈北走近了一些,皱着眉:“什么玩意儿?”
老徐努努嘴:“好东西。”
说是好东西,但他的表情却是十分无奈。
老徐是晋城里收钱处理垃圾的,算是个个体户,只要是垃圾,他都敢收,当然除了帮人收尸,这事是屈北他们的工作。
他每天下午四点都会经过荒宇大厦下的人行天桥口,向着金玉霄那块坟场而去,金玉霄向南两公里有座坡子山,荒山荒地,无人看管,被老徐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偷偷挖成了一个垃圾填埋场,他都是在那里处理垃圾。
因为顺路,老徐的垃圾车也就顺势成为了屈北的顺风车。
屈北将手中的帆布袋子扔了上去,攀着轮胎,三两下飞起来一样,刚爬上去就皱着眉,但总算没有失态。
“什么鬼?”
看着满车蛔虫一般大小在缓缓移动的不明生物,纵使强大如见惯了人死之万象的屈北,也在刹那面色大变。
“还有你北哥怕的呀,哈哈,我也不算丢脸了。”老徐一边开始发动车,一边与他玩笑。
“哪里来的?”
屈北忍住恶心,将帆布包移了个位置,同他一起蹲在车的边角处。
“红叶店的,哎呦,大店子,说是今天杀了一百头猪给头牌姑娘风千林排面,过个生日,这些啊都是猪身上处理来的猪下水,内脏肠子什么的,好家伙有十几麻袋呢。”
屈北眯着眼睛仔细打量,那东西静态看确实像是猪肠,但猪肠离开了饲体后就是个死物,又怎么会活动呢?
屈北离远了些:“这玩意看着像是活的。”
老徐倒不以为意:“活什么啊,就是死的太快了神经还没反应过来呢吧,别害怕啊。”
屈北完全不赞同他的说法。
“不是活的又怎么会从袋子里钻出来呢?”屈北看着那些仍然在蠕动的‘肠子’们,那切口完整的地方仿佛可以自由伸缩,忽而变大忽而变小,像是正在呼吸......
“许是袋子没扎紧,你看着也像是在动是不是,我瞧着也像,你说这猪的肠子我也不是没吃过,哪有这样细长滑溜的啊,这笔直的跟我媳妇熨过一样。”
“这根本不是猪下水。”屈北看着在爬行的那堆家伙,反胃不已。
“嘿,管它啥玩意,总之这可是个大客户,这一车下来,报酬大两万呢,可以休息半月了,拉完我就给我媳妇买那啥死盖兔,说是擦脸的,她馋好久了,要好几千呢,啧啧,我也让我媳妇享享福,哈哈。”
聊着天,金玉霄也就到了。
屈北利落地从行动的车上跳下来,转身离开之前,他有些沉重地对着还在手指头点着方向盘听着鬼故事,嘴里还哼哼有词有词的老徐。
“今天别在后山耽搁,早些回去吧。”他的表情很严肃。
“得嘞。”老徐随意应道,就乘着飞烟一屁股溜了。
但谁知道他有没有把屈北的提醒放在心上呢。
转头,屈北就能看到码得整整齐齐的一溜坟包,有的立了碑有的没有,乍一看还真有些壮观。
说起这金玉霄啊,也算有点名堂。
金玉霄占地约3.6公顷,听说原来是办学校的,后来不知怎么就荒了,学校也只拆了一半,到处都是残垣断瓦,看着很是阴森,也不知道是谁第一个起头在这里埋了个坟头包,后来者便有样学样把这个习惯传扬了下去,只是这里的墓碑大多都是无字碑,便是传说中的孤魂野鬼了。
死了有人埋却无碑,也算是件奇事,只是这奇事发生的多了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屈北的房子自然不会是在坟场里面,而是在坟场出口处,那里有个小楼盘,只有八层,住的都是些穷的除了这里哪里都住不起的人,但也很少,几乎一楼只有一两户人家居住,屈北住在最高层,八层,而这一层也只有他一个住户。
这里的楼盘就叫做金玉霄,因为跟坟场地处十分亲密,久而久之金玉霄也就成了坟场的代名词,这楼也换了个称呼,破楼。
楼里配有电梯,但是谁都不敢坐,都是默契地走楼梯。
一楼的尽头总有婴儿的哭声......
二楼走廊经常会有碎碎念的女人......
三楼处燃着刺鼻的香案烟灰味道......
四楼总坐着个男孩子沉默地将溜溜球滚来滚去......
五楼的风扇卡拉卡拉响个不停......
六楼的灯没有亮着的时候......
七楼的楼梯总是湿的,带着莫名其妙诡异的色彩......
而八楼......
他住的楼层。
总有一个自称来自外星球的妹妹的物体,跟他讲话。
“哥,你回来啦。”
门口的贵兵犬撒着欢在门口蹦蹦跳跳。
而那句话正是出自这只狗之口。
又来了,他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