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绝对是这个时间上最令人头疼的存在。
尤其是他们恩爱了超过二十个年头。
“老爸老妈,我们就不能像是普通的三口之家一样,在温暖的家中度过这个平淡的周末吗?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在冰天雪地中感受徒步穿越的乐趣?”
“那是因为丽丽你太胖了呀——”
“我才五十六公斤!”
“——虽然保持身材对于你而言未免有些太早,你才十六岁,但是妈妈我在十五岁就已经和爸爸确立恋爱关系了——”
“这是做母亲的应该想青春期女儿炫耀的事情吗?”我忍不住吐槽道,趴在我身旁的柯基犬欢欢赞同的叫了一声。
“你妈妈说的对,丽丽,你确实太胖了。”
“开你的车去!你这个眼中只有妈妈的笨爸爸。”
“而且我们也不是去徒步穿越呀,只是去照几张照片。”妈妈脸上那天真无邪的笑容简直比我还要少女,“京阳市很少会下如此大的雪的,我长这么大,也才碰到过屈指可数的几次而已,正好赶上周某,咱们一家人去找一颗挂满冰霜的树来拍全家福这想法多棒啊!”
“到时候落下冰锥的时候,看您还觉得帮不帮...”
“丽丽的性格真是让人担忧啊,亲爱的,你说丽丽能找到和你一样优秀的爱人吗?只要不是比你差太多,我都可以接受。”
“老婆,我最近也在为丽丽的幸福发愁啊,你看,我的发际线因为这事似乎都后移了。”
“老爸,你的秃头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每天注视着父母在眼前秀恩爱,从记事开始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我不得不得出结论:我只是意外,人家才是真爱。
可能这就是幼稚吧,在我的思维中,完全无法理解一家人整整齐齐——甚至还带着宠物狗——在被积蓄覆盖的树林中艰难跋涉有任何意义,这种找罪受的行为能对这个世界带来任何益处吗?能对我带来任何益处吗?
好吧,似乎确实对减肥有益处。才走了几分钟,我的体力已经告竭,精疲力竭那个单词怎么说来着?一颗早死踢的(exhausted)?
“喂!欢欢,连你也抛弃我了?!”
永远不知道疲惫二字的柯基犬欢欢脱离了我的掌控,我只能眼睁睁看着它欢快的扯着狗绳在白茫茫的世界中撒欢,把它那可爱的小脚印印在一尘不染的雪地上,烙印出一个个小小的黑色梅花。
爸妈已经走没影了。话说我才是那个年轻人吧,为什么两名步入中年的恩爱夫妻跑得如此快?就不能多少把心思放在青春期的女儿身上吗?如果这地方出现坏人怎么办?
好吧,只要坏人精神正常,他们绝对不会在这种天气中出来工作的。如果如此认真对待工作的话,他们还会成为坏人吗?
这是一个辩证的问题。
“欢欢,等等我...”
这个家中,唯一认真倾听我说话的可能就是这只过于活泼的狗子了。原以为在做完绝育手术后它多少能够收收心,变得成熟一点。事实证明,它反而进化成了不知疲倦的永动机,用它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来给主人的生活添乱。
“欢欢,回来,欢欢,你是想累死我吗?”
这头快乐的三色猪已经变成了小小的点,这就是刻在基因中的对自然的渴望吗?我不得不抬起酸痛的腿,紧跑几步。就算时不时的升起把这头只会搞破坏的三色猪丢掉的念头,但念头只是念头,它的家庭地位隐隐在我之上。毕竟再恩爱的夫妻,一生中至少也会升起上百次杀死对方的冲动。
不知道爸妈他们已经多少次了...
“欢欢,你这个小没良心的,你还知道停下来歇会啊...”
当我抓住狗绳的时候,我发誓,我已经快要累死了,在雪地中狂奔几百米,绝对不是学校体侧中的八百米能够比拟的。或许今天晚上回家上体重秤一量,我能突破到一百斤以下?
“喂,欢欢,你在刨什么呢?老妈又会啰嗦了,一边啰嗦一边给用湿巾擦你的小肉垫...真的是,谁来管管这头放飞自我的猪?”
一边恢复着枯竭的体力,我一边无奈的注视着起劲刨土的狗子,深深的怀疑它上辈子要么是开挖掘机的,要么就是一只土拨鼠。
欢欢似乎对这棵挂满冰霜的大树情有独钟,它兴奋的哼哧着,一副要把树根挖掘来的执拗劲。不得不说,即便是如此胡来、具有破坏力的时刻,它还是一如既往的可爱,肥嘟嘟的毛彤彤的大屁股不停的抖动着,让你很难不升起给一巴掌的冲动。
做一只吃了睡睡了吃的狗子也没什么不好的,当然,得运气好在我这样富有爱心的家庭中。
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欢欢终于停止了刨土,它开始汪汪汪的犬吠起来。这可不一般,欢欢平时安静的就像是个哑巴。
“嘿,小家伙,你怎么了?”我好奇的走近几步,蹲在已经安静下来的狗子身旁,这才发现阻止它犬吠的原因,欢欢正叼着一个沾满泥土的骨头咬的正起劲呢。看到这一幕,我眉头紧皱,伸手试图把骨头从它嘴里拽出来。“你这个小坏狗,放着家里的狗粮不吃——你用的可是几千块的自动喂食盆,比我用的餐具高级多了——就偏爱这些不干不净的东西,你给我住嘴!”
不知是骨头没什么滋味,还是身为铲屎官的我至少还具备一点点的威严,象征性的挣扎了几下后,欢欢就真的住嘴了。由于没料到它如此听话,我直接摔了个屁股蹲,好在薄薄的积雪起到了一定的缓冲作用,摔的不是很疼,也就是感觉屁股变成八瓣了。
“疼疼疼疼...欢欢,今天晚上的狗粮打对折!必须惩罚你!”
欢欢似乎听懂了,它不满的呜咽几声,凑过来谄媚的舔了舔我的手背。这条势利眼的狗子,平时对什么事情都不关心,除了吃的。
从哪里跌倒就在哪里坐一会儿。秉持着这样的思想,我索性坐在雪地里,享受着刺眼但没什么温度的冬日阳光。哎,如此阳光明媚的天气,抱着狗子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电视屏幕上的明星们被综艺节目搞的人仰马翻,这样的生活不香吗?真搞不懂即将步入更年期的老爸老妈们的想法...
话说,他们是不是已经过更年期了?
撑在雪地上的手掌心压在欢欢从树下刨出来的骨头上,硬邦邦的硌得慌。我艰难的转动脖子——绝对不是因为胖的缘故,这个字与我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是因为过于厚重的羽绒服的缘故,对,就是这样,不接受反驳——看向引起欢欢强烈兴趣的骨头。
呃...这东西为什么这么像人的手骨?我呆愣愣的盯了一会雪地上肮脏的骨头,又看了看几厘米外的按在雪地中的自己的右手。嗯...如果把我的右手上的肉全都去掉的话,应该会与那块骨头更加相似。
啊...咧?
手骨?
我丢...
这一刻我发现了自己不为人知的女高音的天赋,所以我‘愉快’的发声歌唱:“救命啊————”
喂!说你呢,停止你心中对我的鄙视!立刻!马上!面对如此匪夷所思的场景,你还能指望一名存在青春期的未成年少女做出何种反应呢?拍拍手站起来,淡定的开始对这明显是人类手骨的骨头进行分析吗?从正常人都不会留意到的细节分析出手骨主人的性别、年龄、身份和地位?
我说你最好现实点啊!
————,————
面无表情的注视着坐在对面的委托人,黄粱再一次确信自己必须尽快在解忧事务所的门口挂上一块牌子:脑瘫与未成年人不准入内。
这位委托人甚至还没有踏入‘青年’这个范围,他绝对只是个孩子。小学生般瘦小的身材,幼稚的面庞上是一副敏感、略显歇斯底里的五官,过于长的斜刘海遮挡住了大半的左眼,即便是毫无遮挡的右眼也完全看不到孩子应有的活力与天真,相反,他拥有一双压抑的眸子,这种眼睛黄粱通常只会在被生活压垮了的都市成年人身上看到。
这是绝望的、等待最终审判降临的人才会拥有的眼神。
也正是因为在这个孩子的眼睛中看到了这种令人厌恶的眼神,黄粱才会让他进入事务所的客厅,抽出宝贵的傍晚时间去倾听一个孩子的烦恼。
黄粱向来讨厌孩子。
用讨厌来形容并不恰当,他只是不喜欢人类的幼年体。虽然人类的成年体和老年体同样让他心生厌恶。
黄粱拒绝接触孩子的原因很简单:怕麻烦。他讨厌太孩子的孩子,对他们的无理取闹尤为讨厌。但矛盾的是他也不喜欢太不孩子气的孩子,过早的成熟意味着过早的市侩,很不可爱。
符合黄粱要求的孩子少之又少,在他短暂的三十多年的人生中,他一个也没有碰到过。眼前的这一个当然不会打破这一零的突破。
孩子,永远是自己家的好,但黄粱不打算要孩子,所以孩子等同于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