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阳光很烂。步行、骑行、步行,两番辗转,我到了聚餐的地儿。
那一天,天气格外的调皮。迎宾之道是沿途金黄酥脆的菜田,你不急不缓的踏着,不轻漫也不咄咄逼人,那群采蜜的孩子则不惊不诧的于花间翩翩自乐。渐变的绿像千手观音层层叠叠的第次掀袍,撑了撑眼,不由得挺直腰板,那副端庄,不请自来。
散场之乐,是霹沥沥的哆来咪。一半是风,一半是雨,吹散了酒气,吹散了杯盏交错的干脆,吹散了那头蹭亮率性的发灰,余下无所遁形的跌跌撞撞,只肖轻轻地“三二一”便打回原形。
年轻的时候,我喜欢凑近了再凑近了去旁听别人的秘密。时光轮转,开始盼着有座大玻璃窗的房子,隔音要好,视野之外非山即海。别人的心灵领域,进得去的是治疗师,出的来的那叫巫师。
此刻坐在这里,虔诚地看别人落泪。我已经不会劝说:哀莫大于心死,别浪费眼泪,需独自强大。
而是真的那么认为:能哭,是件好事。
当一个人无论使出多少的气力,既伤不了别人,也感动不了自己。再三抵赖,穿透纸张,如复制的雪花片还不是出卖了本尊。
就单单坐你的吧,坐够了,借夜色朦胧,对着那艘看不清的船挥挥手,戴上太阳镜,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