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芙蓉不等我置疑,把桌上那个笔记本推到我面前来:“这些就是我叔叔在调查过程中记录下来的,我基本都没看懂,上面记的这些人名,我差不多都调查过,什么有用的信息都没查到。还有这些地名,我一一去过,也没发现什么。另外那些数字、英文字母、符号、图形,全都看不懂,我真的要疯了。”
我问他:“你叔叔就没有跟你解释什么吗?”
他摇头:“没有。叔叔离开家以后,我们就没再见过面,逢年过节电话里说的话都很有限,从来没提过他在查的事或者别的什么事,只会问我们怎么样,过得好不好,生意怎么样——我爸有阵做生意来着。廖家的案子发生之后,叔叔一个电话都没有给我打过,我想肯定是怕连累我。”
我想也是。
他说:“后来也确实连累到的,一大批警察上我单位、我现在住的家、我在林荫县的老家大搜特搜几番,弄得乱七八糟乌烟瘴气,还审了我三回,问我代文静有没有跟我联系过,有没有把什么东西交给我,闹得我很窝火,又拿他们没办法,那是我叔叔的遗体被发现以后的事情,案子都结了,他们还把我闹得鸡飞狗跳,差不多一个月左右才熄火。”
这事情不太合常理,上杀人犯家里搜查很正常,但连累到亲戚是什么情况?
我问:“他们翻箱倒柜就是想找这个本子吗?”
他答:“我不知道,他们没说清楚。那时候我还没收到这个本子。我叔叔肯定料到后面会有这么一出闹剧,所以把本子寄给了我们家以前的一个老邻居,还给他打过电话,那个邻居跟我家关系很好,换了住的地方还有联系,他按我叔叔嘱咐的,收到包裹两个月以后才叫我去拿。但关于里面记的这些内容,叔叔一个字都没说,全要靠我猜。”
一大群警察上他家抄个底朝天,肯定是找了不得的东西,如果真是这个本子的话,那里面势必记录了至关重要的信息。
我一边想着一边重新把本子翻回到第一页,仔细再仔细地检阅,人名、地名、路名、数字、化学符号、简笔图型、英文字母。
有几页上写的像是日记,文笔不怎么样,寥寥几句,比如某年某月某日,从某地到某地,途径某某地方,秋高气爽,风景如画什么什么的。
有一点我是看明白了,但假装不明白。
就是本子里有几个简笔画的图形,我看着,应该跟我左手手腕上这只镯子内侧刻的图形是一个系列,铜钱和月亮什么的,看着特别简单,但琢磨不出它们代表的意思。
镯子是修叔叔送的,牵涉太深,我暂时不想声张,打算等掌握更多信息以后再来分析这里头的关联。
我哗啦哗啦往后翻啊翻啊翻,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写的就是宝石路化工厂宿舍的地址,还有一个名——杨小燕。
代芙蓉的目光一直跟着我的节奏转,看到最后一页,马上指着上面的地址跟我说:“这里,你去过了,你看见房间里的望远镜了吗?”
我说看见了。
他咽了口唾沫,喉结很重地滑了下,然后才问:“望远镜里的内容,你看过了吗?”
我面不改色点头。
他叹口气:“拜托你替我跑那趟的时候,我还抱着点侥幸,以为你会速战速绝取了东西就出来,但想也知道这不是你的风格,可当时我没别的办法。不过现在话说到这里也就无所谓了。我收到本子后就照着到这个地址去了,因为不清楚到底会有什么情况,没敢上这栋楼,而是进对面楼里往这边看,就看到你在望远镜里看到的那些了,那个……那个……那……怎么说好呢,我找不出合适的词来形容,反正你看见了,要说是个人,很……很……”
他卡壳说不下去了,我冷不丁甩两个字过去给他:“怪物。”
他愣在那里,呆看着我,继续卡壳,好像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怪物”两个字似的。好一会,算是接受我的说法,把望远镜里看见的那坨像融化的蜡又像蛇又像虫样的东西叫作怪物。
他说他不敢冒然去敲门,就买来望远镜想先观察一阵再说,结果越观察越不敢去敲门,那只怪物攻击力很强,反应灵敏而且行动非常快,能贴着墙爬,能吸在天花板上,活生生的鸡一口往肚里吞,从习性上和嘴巴的构造上看很像蛇,可能是一种基因变异。
最后四个字把我脑子里某根弦狠狠拨了一下,轰然作响。
基因变异,这就牵扯到事件中心了。
代芙蓉见我脸色突变,马上停下来问我是不是想到什么了,我摇头,叫他继续说。
他犹疑着往下说:“那怪……那怪物实在太可怕,也不知道会不会攻击陌生人,所以就一直拖着。我想我叔叔可能是在查他一直在查的事件的过程中发现那只怪物,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才把地址记在本子上。我想了解叔叔生前追查的情况,也就一直在那里观察着,很长很长时间了。我做事非常小心,都是趁夜色进出,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也没有被怪物和那个跟怪物一起生活的女人发现。”
我指着本子上那个名字问他:“这个叫杨小燕的是什么人你查过吗?”
他说:“算是查过吧。我原先在公安局有点人脉关系,所以能弄到我叔叔案件的卷宗,但那件事后,我被他们列进黑名单了,什么消息都没办法得到。只好找私家侦探,因为不能把事情说明白,只给出一个名字,实在不可能查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也就过去了。”
这倒是,只凭一个名字,确实无能为力。
代芙蓉的眼睛突然亮了一下,说:“不过,关于基因变异这点,我倒是查到些事情,不知道跟化工厂老宿舍里那……那……那只怪物,不好意思我真的不习惯这样称呼,那也是个人,肯定是发生了些糟糕的事情才会变成这样的。不知道我查到的东西跟她有没有关系。”
我和小海坐正身体洗耳恭听。
他说:“我有年在天津出差,听人说起一个人,真名叫什么那时候真不清楚,只知道外号叫‘粪球’,是个疯子科学家,原本好像是研究针对狂犬病的抗生素的,有些小成就,研究成果在美国的专业杂志上刊载过,但后来不知道怎么就疯了,行内人是这么说的,说他疯了,但我觉得不像,他应该是发现了生物学上或者基因学上一个了不得的现象,那个现象说出来没人信,他又特别热衷,所以别人都只能认为他疯了。”
我没耐心听他在一个“疯”子上作解释,用眼神示意他赶紧往下讲,到底是怎么个疯法。
而他接下去讲的,和我心里隐隐预感到的,果然是一回事。
那个绰号“粪球”的科学家声称他从对狂犬病的研究中发现了基因混合的最佳方式和改造人类的办法。
听见“改造人类”四个字,我的手不由自主颤了下。
代芙蓉说“粪球”的理论,简单点说就是将动物基因中不好的、可能会给人类带来疾病和死亡的部分剔除出去,只提取好的、对人类有益、能极大地改造人类身体各方面功能的基因,提取出来以后通过他认为可行的方式与人类自身的基因进行嫁接混合,就能造出“超级人类”。
听见“超级人类”四个字,我的呼吸停了几秒钟。
代芙蓉说“粪球”为他的理论癫狂,到处演讲,想得到科研经费和实验的权利,希望国家能同意他用监狱里的死刑犯做实验,他认为他能让人类拥有狗的嗅觉、猫的敏捷、龟的长寿、熊的力量等等等等,说得言之凿凿好像他真的能做到似的。几个月以后,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这回连小海都不淡定了,目光朝我飘过来,强忍着心里的触动。
刚才说的那些,狗的嗅觉、猫的敏捷、龟的长寿、熊的力量,我好像全占齐了。
难不成我就是被那个叫“粪球”的疯子用基因混合实验改造出来的“超级人类”?
代芙蓉起初听说这事是他在采访一项国际方面的医学奖项时,那个圈里的人当个笑话在讲,他也当个笑话听过算过,几年以后在化工厂老宿舍楼里看见那只明明是人却有着蛇的习性的怪物,才猛地想起“基因混合”四个字,立刻飞了一趟天津去调查当年那个绰号叫“粪球”的科学家,但除了最基本的一些资料,比如真实名字叫刘奋强,就职单位是天津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发疯以后被送进精神病院这些,其它的都没有查到,而且精神病院方面的资料显示,他入院第二个月就被家属接走了,他的家属却对此只字不提。
这条线到此就断了。
我重重咽下一口唾沫,有点慌张。
我在天津呆过,是二十二年前的事情,那年,苏墨森在天津有份工作,天天早出晚归,把我拴在家里。
我问代芙蓉知不知道那个疯子是几几年生的。
他答:“1952年”。
我没再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