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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同桌

春默 春泉无言 2609 2024-11-13 18:01

  想到这里,凌默干脆不管了,既然陆川做了选择,那凌默就好好的,和许长春把这个同桌做下去,算是本心所想也好,算是惩罚也好。他和许长春曾面临同样的机会,可是他自己选择的放弃。

  在那以后,许长春在身边的每一天,凌默觉得空气都是新鲜的。

  她再也没有去过外面傻站,下课了也只待在座位上,做什么都好。

  凌默那段时间里,和许长春基本用眼神交流,两个人微笑着微笑着相望,就过了半节课。

  凌默开始觉得,作业多无聊,书本都无味,看许长春多好。

  常常听着课听着课,就把头歪向了许长春。

  然后看许长春五分钟,看一分钟黑板。

  许长春知道凌默在看他,也不说什么,有时候抬起头来,笑着看她一眼。

  凌默觉得许长春的侧脸,看久了闭着眼都可以画出来。

  她买了本素描本,开始对着旁边的实物练习。

  凌默觉得画了不像,擦掉重来,可怎么画,都画不出许长春带笑的眼眸。

  许长春的脸,耳垂连着清晰的下颌线,缓和延伸的鼻梁恰到高度,薄嫩的嘴唇粉中带点玫红,眉毛像是笼着一层烟雾向两侧平展。

  眼睛从侧面看,黑长的睫毛,像是一笔黑墨挥画出的一道弧线。

  凌默画了无数遍,甚至比着脸描,都觉得画不出他一分的神采。

  整张脸,像是用汉白玉雕出的人儿,没有多余的笔画,明亮而通透。

  凌默和许长春同桌的日子里,时间仿佛过得很快。凌默从不掩饰对许长春的花痴。

  许长春似乎也很享受这种凌默腻着他的日子,偶尔会写写诗,让凌默看。

  许长春的字娟秀飘逸,看得出没有特殊训练过,但整洁有自己的特点。

  他的诗里写着风铃的故事,写着自我的内心,有时凌默能看出来,自己的痕迹。

  高二下半学期临近期末,老师们基本已经把整个高中的新课程教完,还留着一些选读本,打算留着后续复习的时候,夹杂着上。

  凌默读的是理科,语数英、理化生共六门课。

  但高二的时候,会提前考一个综合水平测试,主要考政治、历史和地理,按综合评分分等级。

  凌默除了语文稍微有点偏上,其他的科目不算特别好但也不坏,只是数学有时不稳定,偶尔会得一个自己不太满意的分数。

  可算起总分来,凌默一直都在十名内上下徘徊。

  凌默虽然常常在老师讲试卷的时候,分心画许长春的侧脸,但那也只是在老师复习高一数学的时候,其他大部分时间还是不敢懈怠。

  高一的数学,凌默在上高中前,上补习班的时候,上过。

  那是凌默唯二的补习经历中的一次,另一次是在小学升初中的那个暑假。

  初三毕业后,凌默父亲的同学,在凌默所在的高中任着某年级领导的职位,教英语。

  暑假期间,和另一个数学老师一起,开了个补习班,找到凌默父亲,问他要不要让凌默来补习,说可以有折扣。

  那个时候,凌默的中考成绩不是很理想,整日在家里,没有出去,看起来无精打采。

  父亲就给凌默报了班。

  那段经历,对凌默的帮助,在高一开学后的数学课上,感受非常明显。

  集合和简易函数看起来和初中的数学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在优等班里,老师默认同学们的接受力比较好,上课速度跟百米赛跑一样冲进度。

  也是得益于提前的补习,凌默在第一次的年级统考中,拿了第一名,和第二名拉开了二十多分的差距。

  上补习班的英语课时,凌默认真而积极,毕竟这是父亲的同学,稍有不当,凌默就面临着回家被训的处境。

  好在那位男老师,也是很耐心和蔼,美中不足,就是他上课喜欢提问凌默。

  凌默从他那里学会了如何快速翻看英文字典,如何从字典中找到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他讲过自己曾经学粤语的经历,在他还年轻物资匮乏的年代,拿着收音机听新闻录下来,一句一句反复跟读。

  凌默觉得他努力的过往充满能量,让凌默知道,再差的基础,也不影响用勤奋去弥补。

  也是在和许长春同桌的这段时间里,凌默进入了一个混乱的学习状态。

  题海战术对于凌默来讲,用起来非常不顺手。

  凌默是一个宁愿对着一道不懂的题,啃半天的人。

  可那个阶段,除了新课的作业,还有老师复习的卷子,再是《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等一系列的试题要刷。

  大家的时间一秒分作两秒用,每天早上六点半早测的卷子,当天老师可能就改完课堂上讲解。

  凌默常常因为迟到被罚搞卫生,早起对她来讲,太难了。

  六点起床,六点半要出现在课室做题,做完题还要早读。

  半个小时的时间刷牙洗脸吃早餐,稍微离课室远一点,路上都要花十几分钟。

  凌默早上去课室,都是奔跑着的,为此常常新买的衣服刚第一次穿,就摔破了。

  凌默之前曾试过一段时间,熬夜学习,但第二天上课总忍不住打瞌睡,错过几分钟的课,凌默仿佛觉得错过了一个世纪。

  为了不影响学习的连续性,凌默回宿舍除了带个钥匙和手机,都是两手空空,回到宿舍就睡觉。

  她试过迟到十五分钟,花十五分钟做了别人三十分钟做完的题。

  常常从后门冲进来,到座位上放下钥匙,头都没抬,拿起笔就开始写,边喘气手边抖。

  许长春的陪伴,给了凌默繁重的学业中一个心灵的栖息地。

  正是因为这份少女的情怀,让凌默写作文的时候,灵感不断。

  凌默习惯写散文,看书的时候,也喜欢挑着句子优美,情感丰富的文章来读。

  议论文在凌默看来,像是八股文一样,为了论证一件事情,而论述。

  因此,就算是作文题目规定了要写议论文,凌默也总要让这议论文长得散文模样。

  凌默的作文里,曾自诩是一株在崖边经受疾风劲雨的兰草,不经意间遇到了来到山谷采花的少年郎。

  群芳丛中,清瘦如斯,寡淡如斯。

  少年的明月之姿,风中摇曳的衣袂,像极了翩跹缱绻的蝴蝶。

  她即使无法生发出一份颜色来,也不由得想要修得一缕清香,能让他有片刻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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