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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猎物被抢

1984:狩猎长白山 王道四 2969 2024-11-12 10:12

  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主动介绍工作。

  试问,有几个小伙有这种待遇?

  孙志强心情更加美滋滋,“什么工作?”

  李晓敏说,“你们镇上有个红星林场,林场打算招一批林业工人,厂长找我爹审批,我找他要了一个名额,你去林场上班吧,当林场工人。”

  孙志强看李晓敏的眼神,又火热了一些。

  这姑娘长得漂亮,背景强大,又贴心。

  他更加喜欢李晓敏了。

  李晓敏被他火辣辣的眼神,搞得有点儿害羞,跺了下脚,“你别光看我呀,你干不干?”

  “不干!”孙志强回答的很干脆。

  坐在一旁的孙盼娣,一脚踢到孙志强的大腿上,“强子,你不要犯浑。工人是多么光荣的职业,多少人抢破头,想当工人还没机会呢。”

  这年头是工人地位最高、最光荣的时候。

  工装一穿,安全帽一戴,走在路上,腰板挺得笔直,脚下生风。

  路人的眼神全是羡慕、嫉妒。

  工人不光地位高,工资也高,而且福利健全,家里吃的喝的用的,大到米面粮油,小到手套袜子,厂子都发,不需要自己花钱买。

  田桂英与孙旺财也来劝孙志强。

  李晓敏来了后,把她此行的目的说出来。

  他们三人一致认为,这是天大的好事。

  他们老孙家,祖祖辈辈都是农民。

  祖坟终于冒青烟了,可以当工人了,实现了阶级的跨越。

  谁料当事人孙志强不同意。

  孙旺财脱下一只懒汉鞋,要揍孙志强。

  李晓敏不甘心,问孙志强为啥拒绝。

  孙志强不能告诉他们,他是穿越者,他知道工人地位的变化。

  他也不能告诉他们,未来的趋势是一切向钱看,向厚看,谁有钱谁就是大爷。

  不能说出这些话,孙志强想了想,他首先安抚他们,让他们不要暴躁,听他说。

  他现在打猎一天赚的钱,比工人一个月的工资都高。

  他未来的打算是做生意,自己当老板。等他当了老板,召集一批小弟们,他将成为几十人的大哥。

  他将指挥小弟们,为他干活,为他卖命,为他赚钱。

  假设他去做工人,每个月的工资是固定的,收入不够高。

  而且,还必须听领导指挥,挨领导的骂。

  还有,当工人与经商的上限不一样。

  当工人的话,如果情商不够高,不会巴结领导,只能当一辈子工人,给子孙后代留不下什么家产。

  如果经商,有可能打造一家百年老字号企业,他奋斗一辈子,未来他儿子孙子重孙的起点,比普通人奋斗一辈子的终点还要高。

  综上所述,不管从哪个角度讲,自己单干与当林场工人相比,更有前途。

  孙志强把这些话说出来。

  他们全都沉默了。

  良久之后,孙盼娣第一个开口,“强子,告诉我,你怎么突然变成熟了?”

  她被孙志强说服了。

  她万分好奇,她弟弟原本挺幼稚的,心里不装事,天天想着吃喝玩乐,思想没深度。

  然而,现在的孙志强,给她的感觉,像是一个历经岁月沧桑的老人,睿智冷静,有思想,有见解,有深度。

  孙志强不能说实话,不能说他是重生者。

  他故意用沧桑的语气说道,“男人的成长只需一瞬间,我开窍了,所以成熟了。”

  李晓敏心悦诚服说道,“我感觉你像一本厚厚的书,每翻开一页,都有新的惊喜。”

  孙志强冲她坏笑,“你的感觉是对的。跟我接触的越久,你会发现我越优秀,所以,没事的时候,来找我玩儿吧。”

  午饭之后。

  孙志强通常做的事是,带着猎物去县城的回春楼出售。

  今日情况有些特殊。

  他带石永涛打猎,总共打了两只野兔,猎物太少。

  不过,孙盼娣收购其他猎人的一只野鹿。

  孙志强打算继续进山,继续打猎。

  现在,他不是独自一人打猎,他有了搭档石永涛。

  他对石永涛家人说的是,他每月都给石永涛发工钱。

  按照今儿的情况,石永涛没创造一分钱价值,孙志强却必须给他几块工钱,这是妥妥的赔钱。

  孙志强想降低损失。因此,他想带着石永涛,再进山一趟。

  能不能打到猎物先不说,先把石永涛培养成一个合格的猎人。

  这就像老板招员工,员工前三个月创造不出价值,老板可以忍受,毕竟,新人都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当熟练掌握业务后,一个月创造的价值,抵得上三个月的工资。因此,老板招聘人员后,先培训三个月。

  当然,这是最理想的情况,还有最不理想的情况,培训了三个月,员工啥能力也没有。

  遇到这种情况,只能把这种人开除。

  孙志强答应过石永涛娘,一直带着他打猎。

  因而,开除他是不现实的。

  那么,只能笨鸟先飞。

  一有时间,孙志强就带石永涛打猎,通过大量的打猎实战,促使他成熟。

  出门之前,孙志强对孙盼娣说,如果他下午4点没有带着猎物回来,就让孙盼娣去县城的回春楼送货。

  毕竟,把货送到饭店,就能赚一笔钱。

  这种稳赚不赔的买卖。当然不能放弃。

  下午的运气不错,翻过两道山岗,就遇到一群觅食的野鹿。

  孙志强端着猎枪,靠近野鹿,开枪射击。

  第一枪打中一只野鹿的脖颈。

  野鹿们受惊,立刻四散奔逃。

  孙志强连续开枪,把五六半里的10颗子弹,全部打完。

  成果是,一只野鹿被打死,还有一只野鹿肚子上种两颗子弹,血流不止。

  然而,野鹿的生命力很顽强,即便受伤严重,依然能跑。

  大黑和二黑两只猎狗,快若闪电,去追受伤的野鹿。

  石永涛在孙志强的一声令下,像支离弦之箭,大步跑过去,捡起被射死的野鹿。

  这只野鹿有60多斤重。

  石永涛把它扛在肩膀上,快速跑起来,他速度依旧,野鹿这点儿重量,就像一片鸿毛,他不受任何影响。

  孙志强慢悠悠走在后面,看到两只猎狗在撕咬受伤的野鹿;又看到石永涛扛着一只野鹿,去追赶那只受伤的野鹿。

  孙志强感觉挺爽的。

  这是他理想中的打猎场面,他只需开枪射击,后面有人帮她收取猎物。

  Pang!

  突然,响起三道枪声。

  那只受伤的野鹿,顿时死掉。

  从走不远处的半山腰上,跑下来3个人,还有8条猎狗。

  他们浩浩荡荡,人还没到,就大声吆喝起来。

  这是他们的猎物,谁要是敢,就送谁上西天?

  孙志强皱了皱眉。

  他最反感这类人,别人辛辛苦苦打的猎物,他们走歪门邪道,直接上抢,把猎物据为己有。

  这类人是卑鄙的,是无耻的。

  看清这些人的长相,孙志强觉得,这事或许没有那么糟糕,因为他认识这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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