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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花店的凶杀案

南湖随笔 星月无际 1283 2024-11-12 10:09

  这两天,本地的自媒体被一起发生在花店的凶杀案给霸屏了。一个开花店的女孩被害了,据说当时凶手还没来得及出去,被人发现报了警。

  随后各种消息又纷至沓来,有人还发了被害人亲属的聊天记录,说是女孩远在广州的妹妹手机上有花店的监控,看到花店有些不对劲,又临时断电,就托本地的朋友来看,才发现了情况。女孩的母亲说这个男孩都来观察了几天了,说要买花,还说凶手是从背后勒住了女孩,问她要钱,女孩先转了几千,又从银行卡转了点,一共转了一万多块钱。但无论如何是图财害命或是情杀,女孩终究是被害了,即使是凶手侥幸暂时逃脱了,最终也难逃被捕获的命运。一时念起,却害了两个家庭,葬送了两个如花少年的前程和性命,不得不说是一件令人痛心的憾事。

  人常说,钱财都是身外之物,还有人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好像对黄白之物视如粪土,但若是真正触碰自己的利益的时候,大多数还是很难置之度外的,有的甚至不惜去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这个女孩也是挺聪慧的,她明明知道歹徒来谋财,便连着给他转了几笔,想要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奈何这个歹徒是欲壑难平,贪得无厌,或许他看到难以再从女孩身上讨到好处,穷凶极恶的歹徒便丧尽天良地做出了害人的恶事,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无端地被勒死了,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

  惨痛的教训再次警告世人,黄白之物虽然有万般的好处,但切莫把它看得太重。柔弱的女子如若满足了这个歹徒的要求,或许能捡到一条性命;换而言之,作为歹徒,如果不把金钱看得太重,也不至于铤而走险而去草菅人命。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最不可取的就是强取豪夺,甚至是作奸犯科,谋财害命。自古以来,善恶到头终有报,所有的亡命之徒都不会有好下场,更不会善终。

  人生有涯,生命无价,世间最为珍贵的当属自己的生命了。人贵在有智慧,有理智,当知毫发受之父母,应效仿先贤倍加珍爱才是!切莫不可一时冲动,一味逞强,不顾后果,贪财图色而伤及了别人的身家性命,害人如害己,最终身陷囹圄,待至幡然醒悟之时,一切后悔晚矣!

  金钱误人,酒色害命。人世间最难满足的就是人的欲望,美色最诱人,贪欲惑人心,面对群魔乱舞的各种诱惑,贵在有颗高洁的灵魂,拥有柳下惠坐怀不乱的心志,有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的豪迈胸怀,这样的灵魂才配得上称之为智者。而那些为斗米而折腰,卑躬屈膝的贪生者,连同那些因钱或情而草菅人命的亡命之徒,则只能叫做是社会的残渣余孽,空有一张臭皮囊,祸乱社会的行尸走肉而已,对于这些人,都应该远离之,鄙视之,或者是严惩之。

  花季少女死于非命,定然是家庭突然降临的灾难,同时也是社会的不可承受之痛。痛定思痛,人们当自省,作为社会的最小单元,家庭应承担起正确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义务,社会管理者也应该建章立制,给人们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做好引导和规范,培养好祖国的未来。

  路漫漫其修远兮,徐弭节而高厉。家庭教育和社会管理是个大工程,道路远且长,社会文明的进步不可逆转,正本清源,方能行远,明天美好,前途光明,剩下的只管努力前进,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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