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章 冲向法治前沿(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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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邻右舍的人又急忙劝庶盶“人家也是真心真意,你就赶快收下算了,好让老人家赶紧起来。”拉不起唐大爷来,庶盶只得说:“好,我收下,你赶快起来!”
待唐大爷起身后,庶盶慎重其事道:“钱和酒我收下了,这只母鸡,你还得必须带回。你先别忙抢着说,等我把话说完。我看你家中,尽管大大小小是有一群鸡,但能够下蛋的母鸡,估计你也就这么几只。这些下蛋的母鸡,是你换油盐,以及看个伤风感冒啥的,唯一的经济来源。你说,如果你强行要让本人收下这只母鸡,你岂不是要我良心永远不得安稳?”邻居们一听,再度七嘴八舌劝唐大爷把母鸡带回,唐大爷这才接受劝说,表明愿意带回母鸡。
针对如此之久不见判决书,庶盶也深感蹊跷,表示将于近日前去了解和催问。同时劝慰唐大爷耐心等待,要相信法院相信法官。
迟迟未下裁决的原因,主要是“本案起因于偷鸡,然偷鸡的人至今没有找到,所以影响判决。”庶盶则认为,本案所诉只是针对牵猪砍树的非法行为,其它皆与本案无关。
原告儿子的偷鸡摸狗行为,的确是给被告造成相应损失,但这不是被告侵犯他人权利的理由。我方当事人只是针对牵猪、砍树的事提起诉讼请求,若现在又牵涉本案以外的事,最起码也得有反诉或另诉等正式文件告知我方当事人。对此,庶盶咨询道:“关于偷鸡人的案子,依ⅹ庭长您看来,是另案审理还是与牵猪砍树一案并案审理?”ⅹ庭长很不高兴的回答说:“这是我们院领导考虑的事情,无可奉告。”
思虑在三,庶盶觉得自己身为诉讼代理人,能够起到的作用毕竟十分有限。或许,重新整理一份措辞精准、滴水不漏的《关于…案的诉讼代理辞》,详细阐明本代理人对相应事实与适用法律及其相关程序的看法。尤其针对己方当事人的儿子,早已具备独立民事能力的客观实际,针锋相对提出:将父子混为一谈——本案与另案相互混淆,于法无据的事实和理由。为充分体现严肃正式与谨慎态度,庶盶将《代理辞》挂号提交法庭。
本打算随《代理辞》一同附寄一份《义务普法小刊》样刊,但想了一想又取了出来,认为先寄去《代理辞》看看再说。
相隔一段时间后,唐大爷前来相告,判决书已经下达,只是被告方迟迟拒不履行赔偿责任。对方当事人已过法定上诉期限,等同于放弃了上诉的权利。事情进展到这一步,这已经算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重大突破。裁决书的下达,起码在法律意义上明确了对方当事人的非法行为及其相应责任。至于对方当事人执行裁决书与否,则是另外一码子事。这将又是下一程序的问题,事情总归是进一步趋向更为清晰简单。
一件看似简简单单的案子,难免不是连连节外生枝。这代理维权的道路上,时常会遇上诸如“特殊迎送”仪式,好在自己不论是在事前,还是在事中,仰或是在事后,都完全做到仁至义尽和堂堂正正,对人对事不偏不倚,加上逮住机会就展开心理战,从而在此前无一例外的迅速化解人生安全危机。
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说不准某个丧失理智者,正在某个角落等待着自己。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踏上这条路,就只能拿出一正压百邪的坚强决心和意志,任凭刀山火海,咱庶盶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