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等我洗净铅华,来许你十里桃花

第1章 这世间总有一人,是为你而来

  第一节·时光慢递美好的事值得去等待

  “喂,您好,洛青慢递苏州店。”

  “喂,您好,我·…”林特特欲言又止,不知如何将心里的话说出口。

  “请问有什么需要吗?”洛青慢递的店长耐心地等待着。

  “是这样的,三年前5月的一天,我在咱家写了一封信,准备在今年5月寄出。但是,我不想寄了。可以帮我取消吗?”店长听得出,电话另一端的林特特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出的这番话。声音里带着千般无奈,万般不舍。

  其实,在洛青慢递这家店中,每天都有人兴致勃勃而又小心翼翼地写下一封很长的信或是一张明信片。写完后,他们贴上邮票,按照自己的意愿,投进不同的时光格子中,等到日后特定的某一天寄出。

  说得简单坦白一点儿,洛青慢递店更像是一个愿望寄存站。有愿望的人纷纷将自己的梦想写下,寄放在这家店中,等约定的时间到来时,当年那些微小而盛大的愿望就又回归到自已手中。

  有人说,慢递店并不是在邮寄信笺和明信片,而是在贩卖文艺情怀与细碎如常的小梦想。说得倒也恰如其分,合情谷理。

  只是,店长每天也会接到许多电话,被告知某人在某天写的信笺作废。就如同林特特打来的电话一样。虽然,店长每次接到这样的电话,都很想问一句,既然已经写了,时间很快也就到了,为何决定不寄了。但他始终未能问出口。毕竟,他只有暂时保管信笺的权利,而不能左右客人的决定。

  那个电话仍在继续。

  “请问,能告诉我您写信的具体日期吗?这样方便我为您更快地寻找。”店长一如既往的耐心。

  “我也记不太清楚了,大概是5月20日左右的样子。我的名字是林特特。麻烦您帮我找一不吧。”林特特的声音比先前更脆弱,像是一阵风就能将其折断。

  “好的。大概十五分钟后给您回电话好吗?因为要寄的信笔很多,所以找到您的那封得花些时间。”店长耐心地解释道“好的。谢谢。“

  “不客气,应该的。”

  电话挂断之后,店长站到那面写着“时光慢递,寄给未来”的墙前。时间的嗨除中,夹着太多人的故事和愿望。不知道在不久之后或是很久之后的未来,这些故事的主人公,是否会像这些慢递信笺中所写的那样,和喜欢的人一起过着安静平和的日子。

  大概十分钟之后,店长找到了林特特那封信。信封由复古的牛皮纸做成,右下角用桃红色插画笔画了一对牵着手的情侣,旁边是一颗长着翅膀的心。写信的日期是三年前的5月21日,寄信的时间是三年后的5月21日,也就是三天之后。

  一个女孩儿用三年的时间守护一份或许还没能说出口的喜欢,眼看时间即将来临,主人公却决定放火将这一切烧得干干净净。

  何故?自然是她的心上人的心里,没有她。

  虽然已经见惯这样的故事,这样的情节,但是店长每次碰到之后仍然觉得惋惜。

  刚好十五分钟的时候,店长回拨林特特的电话。只一声嘟声之后,电话便接通,可见林特特一直心急如焚地在等这个电话。

  “喂,信笺找到了吗?”店长还未来得及开口,林特特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口相间,甚至连代表礼貌的“您好”二字都省略了。

  “您好,已经帮您找到。请问,您是自己到店里取走这封信,还是··……”店长不忍说出帮她销毁的话。

  忽然之间,林特特压抑着声音,终于带了哭腔。隔着未知的距离,店长仍然能感受到她滚烫的眼泪。

  尽管那一天店里客流如云,店长仍握着电话等待林特特的回答。

  林特特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在哽咽声渐渐平息之后,她说道:“谢谢您。我决定亲自到店里取回信笺,然后自己销毁。”

  “好的。”

  “谢谢,再见。大概一天之后我会到店里。”

  “好的。再见。”

  电话再次挂断。店长无暇多想这个就此终结的故事,就被客人们围住问起五花八门的问题。这些客人应该是初次来到这里。新鲜感十足,对未来也信心十足。他们并不能预知,今日今时写下的愿望,在以后的某日某时能不能成真。

  第二日,林特特坐在去往苏州的高铁上,忽然想到前一段时间她在父亲的资助下,毕业旅行时在东京公园里看到的场景。

  那一天,有一点儿风,樱花已经陆续开放,偶有花瓣落下来。她不禁生起痴念,如果自己喜欢了很久的那个人也在这国该有多好。向远处眺望,透过稀薄的雾可以隐约看到直指天学的东京塔。

  她就那样一个人在公园的藤椅上坐了很久。黄昏来临的时候,她准备携着鹅黄色的光晕回到朋友家。就在那时,两位老人满跚着走进公园,坐在她旁边的那张藤椅上。老爷爷拄着拐杖,老奶奶向偿着身子倚着他,褶皱的皮肤与银白的头发上,都是岁月的痕迹。

  林特特重新坐到藤椅上。她所期待的,就是这样平淡地相守一辈子的幸福。

  她对自己说道,很快那封写着爱意的信就会寄到。很快很快。

  一阵嘈杂声让林特特从睡梦中猛地醒来,她向窗外望去,才看到醒目的“苏州”两个字。于是,她急忙提着自己的包从火车上下来。

  在车站外拦下一辆出租车,向司机报上地址后又沉沉睡去。

  许是心中已有了分晓,做出了抉择,所以许久不来串门的睡眠终于找到她。世界并没有过不去的坎,睡眠则是最好的止痛剂。睡觉之前,无论怎样,都会觉得天要塌下来。醒来之后,仿佛已经隔了一个世纪,女娲重新将天补好,抬头望,又会望到万里睛空。

  抵达洛青慢递店,司机足足将坐在副驾上的林特特推了三下,她才迷迷糊糊醒来。林特特透过沾了灰尘的玻璃窗看到洛青慢递店的招牌,三年前的情景又如过场似的在她脑中渐次涌现。

  睡醒后,往事并非乖乖留在梦中,毕竟所有的伤口都会留下伤疤,只是这伤疤有轻有重,有大有小之分罢了。所不同的是,林特特已成过来人,那些大大小小的心事仿佛不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隔岸的某个女子。

  林特特向店长介绍完自己后,店长便让她坐在一张木椅上稍等片刻。在等待的时间里,她点了一杯红豆奶茶,三年前她喝的就是这个味道。

  店长将那封信交到她手中,她以为自己已经修炼到家,但看到信封右下角的那颗长着双翅的心时,眼圈还是红了。店长已经看惯这种情状,知道安慰无益,便将纸巾放在桌上,而后悄悄走开。

  林特特感激店长不让自己那么难堪。

  红豆奶茶快要见底,林特特才捋清那段仿佛已经不属于自已的往事。

  已经不记得是怎样喜欢上那个人的,只记得大学开学的军训课上,太阳很毒很烈,一只小虫子飞到她的后颈上。奇痒难耐时,她刚想冒着被教官罚站二小时的危险伸手赶走那只小飞虫,忽然之间,只陌生的手掠过她的后颈,带来一阵令人战栗的冰凉。

  后来,教官走过来,让站在林特特后面的那个男生罚站了一小时。

  周围的同学都笑了,只有林特特一个人没有笑。中场休息的时候,同学们聊天、唱军歌,而一向爱说话的林特特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望着太阳下那个站得笔直的身影,回想后颈那一丝稍纵即逝的冰凉。

  再后来,老师在课堂上点名时,林特特知道了他的名字叫梵森。以后,老师再叫到这个名字时,林特特都会刻意往后看一眼,与他的目光接触。

  一个学期的时间,足够他们熟识起来。他们会时不时一起上晚自习,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到拥挤的食堂吃饭,甚至会偶尔一起逛街。但是,他们并没有随着了解的加深而走得更近。他们更像两条并行的铁轨,只能无限向前延伸,而不能相互拥抱。

  在大一将要结束时,她一个人南下去了苏州。误打误撞,走进了这家洛青慢递店。在店里喝完一杯红豆奶茶后,她忽然也想同店内的其他人那样,寄一张慢递信笺。

  就在那时,林特特决定给梵森写一封信,在毕业那一年寄出。

  她给自己与梵森三年时间,时间一到,他就会收到来自她的表白信。

  三年的时间,并不算短。但林特特依旧觉得坐在洛青慢递店里写信,仿佛是昨天的事情。她和梵森仍然保持着友情以上、恋人未满的暖味关系。有时,她会觉得恼怒,在宿舍最好的姐妹面前埋怨他的拖泥带水。但数落过后,又想起他的好处来。

  大四那个夏天来临时,因为那封即将寄出的信,林特特变得紧张起来。她拐弯抹角地套梵森对她的感觉,但梵森总是插科打诨,轻巧地转向别的话题。多次询问无果,林特特干脆放弃,心里想着最起码还有那封信,到时候不怕他不面对。

  在傍晚六点准时响起的学校广播里,开始播放毕业歌曲,以及某某系的某某喜欢某某系的某某的表白。

  没有勇气的人,总是要借着毕业的名头放肆一把。

  又是傍晚六点,广播播放完一首《同果的你》后,主持人便说接下来要谈一告白信。听到这里,林特特放下手中的书、专心听起来。

  卢湘婷:

  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所以四年来我总是在远处看着你。你是那么活泼,在人群中那么亮丽。而我似乎永远是灰扑扑的,除了所有的功课都考甲级之外,一无所长。人们都说,不靠近,就不会远离;没有希望,就不会失望。因而,我把这份不可能破土而出的暗恋,严严实实地捂在心里。今天,我以这样的方式告诉你,并不是为了让你接受我。而只是让你知道,我实实在在地喜欢过你。

  梵森这封信自主持人口中念出,在林特特心里有说不出的震荡。署名处是梵森,但抬头处并不是她的名字。

  林特特终于知道,为何四年间,他们永远都走不近彼此。只是这个原因她多么希望是樊森亲口告诉她。

  回忆由此而止,林特特将那封未寄出的信放进包里。

  她走到柜台处,对店长说道:“红豆奶茶很好喝。再见。“

  “谢谢。再见。”店长从来不对客人表露出心里的惋惜。

  在林特特走出这家慢递店前,店长忽然说道:“等等,请等一等。”

  林特特疑虑地转过身来:“请问还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你可以给自己寄一张明信片,一两年或是更久之后寄出。”店长从未对客人有过这样的建议,即便他心里有很多次想要这样做。

  店长见她还在犹豫,便冲口而出,说道:“就算是免费赠送你的。”

  林特特忽然就笑了。为什么不给自己寄一张呢?只有自己才不会失约。很久之后,等收到那张从时光隧道寄来的明信片时,自己已经变得足够好。或许到那时,自己已经找到那个会给自己平凡幸福的人,就像东京公园里那对老夫妻一样。

  那些没有等到的事情,或许从来就不属于自己,所以也不必觉得可惜。而那些历经沧桑等来的事情,都是值得双手相拥的美好事情。

  林特特坐在回学校参加毕业典礼的火车上,告诉自己,见到梵森时,一定会好好地跟他说声再见。

  第一小节已完

  第二节懵懂的年纪,不懂爱的我们

  记得那一年,为了缓解感情带来的伤痛,一个人坐着绿皮火车南下,经过一个个不知名的村落或是山丘,穿过时光粗糙的手掌和呼啸的风,行过几千里的路程,最终在深夜抵达湘西那个偏远的地方。

  走出火车站,看到论久不见的好友婚在人群中张望,我朝她走去,与她紧紧拥抱。

  逃离,是那时我唯一的选择。

  或许,很多人在手足无措时,都会这样做。但也有些人,会一直守在当初感情破裂的地方。等待着那个人重新回来,或是等待时间把那份伤痛永远掩埋。

  在湘西的那段日子,我睡得很早,但醒来通常已经日上三竿。

  白天好友带我到村寨外面游玩,阳光里笼罩着一层雾,山和水默然相对,一个巍峨庄严,一个温柔妩媚,实在是相得益彰。吊脚楼以轻盈的姿态停驻在半山腰,房屋沿着山势铺展开来,错落有致,具有一种音乐上的节奏感,就像是一曲年代久远的歌谣,被分成了多个强度不同的声部。我暂且把悲伤的情绪丢在脑后,随着好友的脚步边走边看。这确实是一个古朴而神私的地方。

  落日渐渐消逝在山脉之后时,我们顺着另一条小路返回。走进村寨后,天已经黑透。狗的吠声映着清凉的月亮,让人有种想永远留在此地的冲动。

  家家户户已经亮起灯。路过一座标示着售卖新鲜蔬菜的旧房子时,好友拉着我走进去。院子并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各类蔬菜整齐地放在木质的案板上。负责上秤的是一个看起来

  只比我们大两三岁的男人,下巴留有少许胡子碴儿,眼睛像是深渊一样看不到底,却也格外明亮。

  自我们走进院落,到我们付完钱重新走到街上,他的脸上始终挂着微笑。他身上穿着当地的特色服饰,却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当地人。就像我双耳戴着民族风格的耳坠,却是一个异乡者一样。

  他安安静静地为我们装菜,带着某种神秘的特质。他发现我站在他的对面细细观察他时,也并不生气,而只是有些无奈地摇着头笑笑。看来,他已经习惯旁人的这种观察。

  他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山赛定居下来,甘愿放慢脚步与当地人保持同样的生活节奏,表面有着不动声色的神情,但我想内心一定承载过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在回去的略上,好友主动问我,是不是对刚刚那个卖菜的男人充满好奇。

  听完好友这句问话后,我正要为在茫茫人海中找到知已而感动得差点痛哭流涕时,她很干脆地甩给我一个自眼。确实,除非是神经麻木的人,否则没有人不对他身上那股神秘的气质感兴趣。

  回到家,我们一起择菜,做饭。躺到床上,已是十点钟。那应该是我在那里睡得最晚的一天。我们并排躺着,身上搭着一条当地印染的毯子。好友开始给我讲卖菜男人的故事。

  他叫杜侨,在大学时和女友庄眉君一起读建筑专业。他们两人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大学毕业之后去湘西定居,深人研究那里有着灰色檐瓦的古建筑,坐落在斜坡上的小城房屋,实在太令他们着迷。

  但在大学里,所有的愿望似乎都有一种异想天开的错觉。它的力量说大也大,像是雨夜里永远不会浇灭的灯火,带着倔强的状态。它的力量说小也小,甚至难以巩固两个人紧密的关系。

  杜侨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能弹吉他,精通摄影,有着不凡的口才,再加上阳光率性的性格,以及还算富裕的家境,足以让杜侨吸引着众人的关注和女生的喜欢。有人捧着,他难免就骄傲嚣张起来。而他身边的庄眉君除了在学业上年年得优之外,似乎并无其他突出之处。在所有人眼中,她更像是杜侨这棵大树下的一株草,可有可无。

  杜侨并不否认,自己对庄眉君的爱。但是,他更想凭借自身完美的条件,在春日的万花丛采撷几枝鲜花,以不负春光。

  他这样做时,心里并不是没有负罪感。只是,那偷食的刺激感,似乎更能俘获他的心。面对杜侨花花公子的心性,庄眉君和他吵过,闹过,哭过,也将彼此的关系中断过,但最终她还是会屈服于杜侨的花言巧语,重新做他身边一株毫不起眼的草。

  后来,庄眉君渐渐习惯这样分开又和好的情侣关系。她说人人都是寂寞的,都有好玩的性子,等有一天玩够了,他终究会回来的。

  所以,在整个大学期间,他一再地背叛,她一再地原谅。没有人说得清,谁更离不开谁。人们都知道,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走散。

  大学毕业,很多情侣都落得劳燕分飞的结局。而经历过多次分分合合的杜侨和庄眉君,收拾好行李坐着夜车去了湘西。

  在火车上、周围的人多半都昏昏人睡。而他们两个靠窗相对而坐,没有一点儿诞意。在那个万籁俱寂的时刻,他们都深知自己是那样爱对方。也是在那时,庄眉君终于不再是杜侨身边一株不起服的草。岁月已经将无用的水分全都蒸发掉,从而呈现出了最原汁原味的精华。庄眉君已经长成杜侨身旁的一棵木棉。

  他们在湘西的一个村寨租了一座老房。房子的主人在前些年已经去世,主人的儿子常年在外忙生意,就让留在村寨里的亲戚帮忙打理着。在征得他的同意后,杜侨和庄眉君将整座房子廉价租了下来。

  开始在这里生活的时候,两人都有些不习惯。这里没有网络,没有夜市,没有霓虹灯。这里只有古朴的人?极具历史感的建筑,以及说不清是真是假的故事。但是,,他们的心仍然是雀跃的。毕竟,来到这里仿佛就已经触摸到了梦想。

  在刚来湘西的日子里,他们在当地文物局工作。说是工作,却没有实质性的工作要完成,自然也就没有多少薪水。他们的口袋常常是空的,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丧气。相反,他们第一次真正尝到相依为命的滋味。那一段在当时看来极为平常的时光,竟成了他们日后最怀念的温暖岁月。

  过了一段悠闲的日子后,杜侨辞掉文物局的工作,拿着~张几百年前的地图,独自寻找隐藏在历史深处的古迹。

  虽然忙碌劳累了一些,但是杜侨真正从中感到了生命的意义。他觉得探索这座古老的村察,是他不容推卸的使命。白天他穿过小径,越过山脉,也迈过低谷,按着地图指引的方向,满怀希望地向前走去。背包里背着庄眉君为他做的千粮,走得累了,他就拂拂石阶上的土,坐下来就吃。

  晚上回到家,庄眉君早已做好简单的饭菜,烧好热水。他一边洗脸一边说着一天中遇到的趣事,她就拿着干净的毛巾站在旁边听。等他洗完的时候,她就适时递上那条毛巾。

  夜晚清凉如水,他们并排躺在有月光洒进来的屋子里,觉得生活对他们格外宽容。杜侨告诉她一天中芝麻大小的发现,比如凤凰古城以前叫镇算,比如村寨外那棵大树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他什么都告诉庄眉君,却对经常在途中遇到的一个当地女子绝口不提。

  他不提,她当然也就不知道。所以,她仍然觉得所有事情的重量,都不及杜侨万分之一。

  最让人难堪的是,历史会重演。

  湘西不是庄眉君的故乡,但在庄眉君心里,她已经把这里当成永远的归属地。她急切的想和杜桥一辈子隐居在这里。她自幼就没有什么宏大的愿望,如果能守着一个深爱的男人变老,她就感到非常知足。

  但是,她爱上的这个男人,有一颗偏爱刺激的心。

  那一日,庄眉君处理完文物局里的事情,忽然之间极其想念杜侨。于是,她向领导告假,连稍稍有点跟的鞋子都顾不得换下,就急急往杜侨早上出门前告诉她的地点赶去。

  一路上,群山在她的奔跑中成群退后,河水汩汩流动,山歌回声嘹亮。都说美景不可辜负,但对庄眉君而言,更不可辜负的是心底里奔涌着的爱情。她就那样在山里奔跑着,像一头着了魔的小花鹿。路上遇到村寨里的熟人,她只是向他们大声招呼,并不停下来。

  大概是一个小时后,庄眉君到达杜侨所说的地点。她停下来,呼味呼味大口喘着气,同时寻找杜侨的身影。但是,走遍各个角落,她也没有看到杜侨。

  “杜侨……杜侨···…”庄眉君找不到杜侨,干脆就大声喊出他的名字。群山响动,用一声声沉闷的回声回复这个执着的女子。她每喊一次“杜侨”人,大山就回复她一声“杜侨”。她一边喊着,一边继续向前走去。

  正当她又将双手扣在嘴边喊杜侨的名字时,杜侨从一间不起眼的破落房屋里带着疑惑的神情走了出来。庄眉君脸上的表情还未由焦急转为喜悦,就又在一瞬间面如死灰。

  杜侨的身后,跟着一位穿着当地服饰的高挑女子。

  不用杜侨解释,庄眉君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这样的情况,她在大学里已经经历过多次。

  庄眉君没有说什么,只是坐在路边脱掉带跟的鞋子,揉了操脚。过了一会儿,她又原路返回。那一路,远比奔跑着寻找杜侨的来时要远得多。她心里时而平静如水,时而汹涌如潮。

  后来,庄眉君还是在文物局做杂务,杜侨依旧背着她做的干粮考察古建筑。

  他们都没有提到那天发生的事情,就好像那只是一个终会风干的梦境。

  再后来,有一个在大学时就追求庄眉君的人来湘西看望她。在客栈住了两个星期后,他临走时希望庄眉君和自己一起走。

  庄眉君想起过往种种,终于觉得疲倦。

  火车开动那一刻,她落下大滴大滴眼泪。

  杜侨知道庄眉君离开后,终于沉下心来。他依旧租住着他们两人共同住过的房子,自己种菜做饭,收拾好房间。他再也没有约会过任何一个女人,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他心里再也装不下别的女人。

  寒来暑往,他种的菜自己吃不完,就把这些菜标上价格出售。

  就像沈从文所写的那样,庄眉君或许永远不再回来,或许明天就回来。

  我听着好友讲这个故事,忽然联想到《春光乍泄》。

  那一年,我们都是爱情新手,总想着要从头来过,但最后我们却走散了。电影中对爱情永远忠诚的黎耀辉对花心的何宝荣说的一段话,永远让人印象深刻:

  “每次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我没哼一句,但这是最后一次了。为什么我就注定得伤心,就你可以说走就走?我也可以啊,我舍不得要了,让我们互换一次,这次我走先。“

  后来,黎耀辉真的走了,何宝荣留在他们有着共同回忆的地方慢慢腐烂。

  第二节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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