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长工惊讶不已。
我听到小玉私下里对长工们说:他脑袋撞到地上撞坏掉了,人才转了性子。
我听到这些心里很不舒服,感觉小玉是和长工们一伙的,把我孤立起来。
不过我很快就适应了,这些长工们每天私下里谈论的,就是骂我,以及怎么对付我。
他们在我面前点头哈腰、毕恭毕敬,就像我是他们亲爹似的。背地里却恨不得把周扒皮的八辈祖宗从坟地里挖出来,然后用唾沫星子淹死。
典型的阳奉阴违!如果不是我能听到他们的谈话,还真以为他们对我多尊敬呢!
你们就没有点儿别的话题吗?
没有,真的没有!
不过他们所说的对付我,后来我也弄明白了,其实不是要杀我,而是怎么磨工时,就是光干活,不出力。因为是按天数算工钱的,这一天下来,干不了多少活,我也得照常付给他们一天的工钱。
所以,才有前面所说的,干活时,我得看着他们才行。
最让我生气的是,小玉也帮着他们出谋划策。天呐!她有知识有文化,出起主意来那是一个顶十个。我头疼,我媳妇居然胳膊肘向外拐,帮着外人对付我。不对,不是我媳妇,是周扒皮的媳妇。也不对,我就是周扒皮啊!还是不对,我算不算是周扒皮啊?
有时候,我的头脑会有些混乱。
有时我会气得头疼,心想:小玉你忘了是谁把你抢过来的?就是他们啊!如果不是他们,我手无缚鸡之力,如何能抢得到你?你还帮他们!
女人,有时候就是拎不清,再聪明也不行!
不过,转念一想,就是因为我,长工们才去抢的,罪魁祸首还是我!
所以,有些事情不能想多了,想多了真的会混乱。
很久很久以后,我玩一种三国游戏,里面就有一种“混乱”技能,我想问,这么个破技能有用吗?但回想起这段经历,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有用!
不过,他们的这些办法很快被我破解。
因为我很快就搞明白了:一块多大的地,需要多少人多长时间能收割完。于是我按地块大小来合理安排人数并算工钱,不按天数算。我用商人的头脑,去管理这些土农民,真是绰绰有余!
等秋收忙得差不多了,我就想着带小玉回娘家一趟,把聘礼钱给补上。但不是想要替那个周扒皮还社会道德债,而是想拉拢一下小玉,因为我的身边一个亲信都没有。
我前世就是靠人管人的方法来管理众多店铺的,哪能事事都亲力亲为?那不得累死我?而且小玉是重要角色,因为长工们所有的工钱就是经由小玉的手发给他们的,这样的小事,我都交给小玉去打理。
这么大的家业,这么多的田地,我不知道以前的周扒皮一个人是怎么管的,但我肯定做不来,那得累死我。再活一世,谁不图个逍遥快活?
所以,我想打小玉的主意,把枕边人先拉拢过来。
结果我那么一说,那些长工一个个自告奋勇地要陪着我前去小玉家,也就是我老丈人家。
我想:我去自己老丈人家,与你们有什么关系?
于是说道:“该着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就没工钱。”
结果你们理由充分:上一次你差一点儿打了你老丈人和丈母娘,这次你敢一个人去,他们还不得把你剁了喂狗?我们是担心你的生命安全啊,当家的。一天的工钱算什么,哪有当家的身家性命重要?只要有我们在,他们谁敢动你?
我一听,感动啊!为了我的人身安全,他们连一天的工钱都不要了。这么长时间了,我可知道这些长工对一天的工钱有多看重。
还是乡下人朴实啊!
我不禁有些惭愧,暗自后悔这些天用商人的心机去算计他们。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之所以愿意陪我去,哪是什么考虑我的人身安全?被他们骗了鬼了。
我一感动之下,差一点说出“陪我去老丈人家的也有工钱”这句话。但我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他们看我的神情松动了,一古脑地围过来:
“带我去!带我去!我最能打!”
“别听他的,我才是最能打的!带我!”
……
一百零八个人都想去。
我一看这氛围,立刻意识到这里面有猫腻。
但是,明知道有猫腻,我也不敢不带人去。人,必须得带,就是带几个的问题。
最后我选了十个,第一个便是一个绰号叫“托塔天王晁盖”的,看起来办事比较稳妥,而且在长工当中相当有威信。另一个也很有威信的绰号叫“及时雨宋江”的,矮小黑瘦,我就没敢选,我怕我玩心眼儿玩不过他。
其实这些长工们也不齐心,他们大致分为两帮;一帮就是以“托塔天王晁盖”为首的;另一帮就是以“及时雨宋江”为首的。
这些人的绰号我当时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很好记,朗朗上口,只要我听过一遍就能记住。是后来小玉给我讲了一个叫《水浒传》的故事,我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一出儿。
我又挑选了一个绰号叫“黑旋风”的。他长得又黑又壮,身材魁梧,有把子蛮力,腰间还总是捌着一把破斧子,大家动不动就夸他一句:“你真像黑旋风李逵”,而他听后很不高兴,纠正说:“我就是黑旋风李逵”。
其实我选他的主要原因是:觉得他人够傻。
剩下的八人,我就没操心,我直接让“托塔天王”再选八个。毫无疑问,“托塔天王”所选的八个人,都是他那一帮的。所以十人当中,只有这个“黑旋风”是“及时雨”这一帮的。
平时都是“及时雨”这一帮压过“托塔天王”那一帮一头。而今天,我特意让“托塔天王”那一帮,压过“及时雨”这一帮一头,看看有什么反应。
其实能有什么反应?都是打工的,事后证明是我耍心眼耍多余了。
人员定下来之后就好办了,牵马的牵马,套车的套车。很快拾掇出两辆马车整装出发。只是,我发现小玉脸色有些阴晴不定。
我和小玉坐在第一辆马车上,让黑旋风赶车。其余九人则全坐在后面的马车上。
我特意叮嘱黑旋风:慢点儿,以稳为主。
并注意观察四周,这猫腻儿到底会出在哪呢?
结果一路无事,顺利到了老丈人家。
老丈人、丈母娘见到我来,都要哭了。
“说好了不要嫁妆的,怎么还赶着马车来了?”
我忙安慰他们:“我就是来串个门儿。”结果这一安慰,一点效果没有。
后来我才知道,当地有一句“串话”,就是相当于当地的一句俗语,叫做:周扒皮串门儿,没有好事!
这句话的意思,就类似于: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方圆百里的田地,都是周扒皮的。周扒皮也只是自己村里的地自己种,远一些的就都租给了别人。种了一大年,不能白种,从秋后到年底,周扒皮得到处收租金啊!他每到一家,便会说一句:“我来串门儿了。”于是,收租金就被说成了“串门儿”。
“周扒皮串门儿”,就是“周扒皮收租金”的意思。
出租容易收租金难。大凡人都有占便宜的心里,都不愿意交这个租金,交租金这件事就成了不好的事情。
所以说:周扒皮串门儿,没有好事!
我当时并不知道有这么一句串话,还纳闷:我就是来串个门儿,至于吓成这样吗?
但也无法,怕归怕,我来了就是贵宾,赶紧把我迎了进去。
过了一会儿,好酒好菜摆了上来。
我带去的十名“打手”,也成了贵宾,就在我们旁边开了一大桌。好酒好菜和我们这一桌一模一样,就是量比我们这个桌大。
我们这一小桌都是小碟子小碗儿,他们那一大桌都是大盘子大碗。
量多少我不在乎,我也吃不了多少,小玉更不用说,小玉的父母饭量也很小。
我所在乎的是:这十位在我们旁边吆五喝六、大吃二喝,搞得像是他们那一桌是主宾,而我们这一桌是配席似的。
老丈人、丈母娘分坐左右,而小玉则坐在我的对面。我也不知道这么坐有什么讲究。
我见时机差不多了,拿过我随身携带着的箱子,打开箱盖给老丈人他们看。里面是十根金条,一百块银元。
“这是娶小玉的聘礼,前次匆忙,忘了带了,此时补上。”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礼物算轻算重。
老丈人看了一眼,顿时目光一亮,有惊喜,有疑惑,但他马上推托道:“不行!不行!太多了!太多了!我就小玉这么一个闺女,哪值多么多?”
老丈人的这句话,让我不由得联想了很多。
就这么一个,如果不是一个,而是有多余的,我是不是可以都娶?既然老丈人这没有多余的,我是不是可以到别处去娶?
小玉,就相当于是一名长工,而且是免费的。别人,谁给我干活我都得付给人家工钱,就是小玉不用。这样的免费长工当然是多多益善!
于是我不禁想:如果多娶几房,是不是相当于多了几名免费的长工?
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打消了。我前世,虽然没有经历,但我有阅历。娶多了,互相间只知道争风吃醋,还哪有心思为我干活?
还是一个的好,一个,死心塌地为我干活,累死了都在为我数钱呢!
想到这,我收回不良心思。
我说:“多的部分就当是我孝敬您的,您就别推辞了。”
这时,小玉凑近她父亲身旁耳语了几句。虽然声音很小,但是,在这个嘈杂的环境当中,我还是听清楚了。
“前几天,他摔到地上,脑子撞坏了,现在就是个傻子!傻子的钱,收着!不收白不收!”
接着,她又跟他母亲耳语了几句,也是这个内容。
顿时,老丈人、丈母娘看我的眼神就变了,由畏惧的眼神变成了看待傻子的眼神。
就是中间的小玉的眼神有点异样,我当时没看懂,以为是傻子看傻子的眼神。后来我的社会阅历多了,回想起来,终于明白了,那是一个正常人看待“病人”的眼神。
我倒是没有因为小玉的话生气,她说的又不是我,她说的是周扒皮,而我……好像就是周扒皮。
看吧,我又混乱了。混乱这项技能有多可怕!
我有些不太自在,便把目光投向邻桌,我的十名“打手”。
面向着我的几个人,也正向我看来,那眼神……醉熏熏的,透着奸谋得逞的笑意。那意思好像在说:看吧!被我们利用了吧!
看见他们满脸的笑意,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他们在我的庄子里,就是“下人”,到了这里,却是“上宾”,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明明是借我的光,却还要用目光讽刺我!
此时,我终于明白他们为什么宁可不要一天的工钱,也要陪我来这里了。哪里是为了保护我?就是为了这顿酒菜!他们吃的这一顿,别说一天,就是他们一个月的工钱都买不来!
一个个喝得醉熏熏的,走路都走不稳,真要有事,还能指望你们?信了你们真是信了鬼了!
如果不是我送的一箱金条、银元起了作用,被剁了喂狗的就不是我一个人了,你们十个也得陪喂!
算了,这最后一句是气话!要剁也只会剁我一个,毕竟剁多了,狗也吃不完。
诸位,不要以为我胡说八道,我这么说是有根据的。
就在刚才,老丈人出去解手,我听见有个下人说:
“机会难得呀!老爷!”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呀!老爷!”
老丈人沉吟了一下,“算了,毕竟送了一箱重礼孝敬我。”
看吧!送礼物有多重要,直接救了我自己一命!
“老爷,万一他将来后悔了呢?您忘了他上次怎么对您的?他今天只带了十个手下,而且都被我们灌醉了,要我说,一不做,二不休,把那十人同时做了,挖个深坑埋了,神不知,鬼不觉!马杀了吃肉,马车拆了,不留任何蛛丝马迹,没人知道他曾经来过咱这!”
别说,老丈人还真犹豫了……
我一听这个气呀!你一个下人,老老实实在这里混吃混喝不好吗?乱嚼什么舌头?
小玉见我神情不好,露出一副关切的表情问道:“怎么,不舒服吗?”
我说:“没事,就是有点儿上头。”
她说:“要不要到我房里休息一下?”
我说:“不用,我正听着呢!”
我接着听到老丈人思索了一会儿说道:“现在不同了,他脑子摔坏掉了,就是一个傻子,咱们何必跟一个傻子计较呢?”
我不禁心中对老丈人竖起大拇指:老丈人,您英明!
“傻子!”那下人似乎吃了一惊,“那不能再让小姐跟着他了,简直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把小姐留下,趁机逼他写休书!”
“没见识!”老丈人悠然说道:“小姐留在他身边,可以像个盗仓鼠一样,源源不断地把他的钱财搬回来。”
我又对老丈人竖起大拇指:老丈人,您真远见卓识!
“可是,让小姐跟着一个傻子过?这也太委屈小姐了吧!”
“委屈什么委屈?那周扒皮别的不说,外表的臭皮囊还是配得上小姐的。何况,还有钱财……”
虽然隔着房墙,离着老远,但老丈人与下人的谈话却听得清清楚楚!我这八极的听力,不是白八的。
唉!我环视了一下整个大厅,叹了一口气,心中有一种:举世皆浊我独清的感慨。不对,这么说有点儿不太恰当,略微改一下:举世皆奸我独善的感慨!
我,一个唐朝穿越过来的古人,玩心眼,真心玩不过你们这些现代人啊!
不对,那个时候我知不知道自己是从唐朝穿越到现代社会的?小玉具体是什么时候给我讲的从唐朝到现代的历史来着?时间太长了,有点儿记不清了。
看吧!有想写的东西还是要及时写出来,不然时间长了,就会有这个坏处,记不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