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架子上打盹的爷们猛地晃了一下脑袋,无缘无故的打了一个喷嚏。
“咦,谁在骂我?”
阿乌笑道:
“当然是被你抓了一下的人在骂你。我估计,他们不光要骂你,这下,还要全城大索,要将你捉拿归案呢。
所以啊,这几天你就不要想着出去野了,老老实实在家里趴着吧。你要是落到那些人手里,哼,你自己想想吧。”
爷们抖了抖羽毛,想起昨夜那些诡异、凶恶如幽灵的人,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哆嗦。
是的,那些人太可怕了,它至今想不明白,自己当时怎么有勇气冲下去救阿乌的。
阿乌这会儿弄了西域葵花籽以及冬季里很罕见的水果丁给爷们吃——这还是从迎宾馆厨房来顺来的,好好地犒劳了爷们一番,并真诚的表达了感谢。
爷们很爷们的说:“为朋友两肋插刀,是江湖道义,这是兄弟我应该做的。”
阿乌差点让葵花籽卡住嗓子,自己什么时候,有了一只鸟“兄弟”的?
……
阿乌也在反思昨夜的事情。
找到了真正的朱雀皇孙,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是放走了马自芳,却是一件重大的隐患。
他没想到敌人那么强,居然提前就隐蔽在了十六寺外的洞口边。不过,想一想也就释然:马自芳决定从那里回马宅,当然要有人接应。
只是,这感觉有一点怪,怎么好像,当时那两个潜伏的人,已经在那里潜伏了很久、很久的感觉?
久到,就像这两个人是洞口边的守护石狮子?没有人想到他们会活过来——包括马自芳!就是这一点,让人最疑惑。
这些人真变态。
如果真的像杨买办指令的,守夜人开始追杀自己,自己恐怕会面临很危险的境地。
今天自己去思思楼探听消息,又莫名其妙走了神儿,跟着一个怪可爱的胖子去赏雪看梅去了。
后来再回思思楼,却听见守夜人的包房里一直在弹一支曲子。阿乌是精通乐理的,可是他完全听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无论如何,自己必须做好准备。
……
雪渐渐大了起来,并没有因为天亮的缘故,就停止了飘洒。
白驼城的冬季,几乎无日不飞雪。
风渐紧,雪渐大,带起了道道雪沫,迷得人睁不开眼睛。
顺着风势,肉眼看不见的迷雾进了那家院落。如果里面有人,大约会不知不觉睡上一会儿。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阿乌心里吟诵着流水般涌现的词句,借着“流风之回雪”时的风势雪影,悄然落进“邻居”家院落。
他此时冒险白天来到这里,一是因为时间紧迫,二是他要出其不意。估计没人想到,大白天的,就会有人来偷他们仓库。
阿乌的目的,还要更深远一些,他要装备自己,同时,他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毁掉这间仓库。
毁掉敌人的武器仓库,意味着自己更安全一些。
只用了半刻钟,阿乌就无声无息的翻墙出去了。
而仓库里,一切原样未动的样子。
但是,如果打开火枪的匣子,就会发现,两根真枪长短的棍子惟妙惟肖的躺在里面。
所有的药物,变成了香灰和细尘的混合物。
软甲,变成了软甲一样颜色的棉布。
刀剑、匕首、指环、绳索以及各种器材,消失了若干。那些带不走的,不能销毁的,则在刀柄、剑鞘等处,抹上了毒药,谁来碰,谁染毒,轻则遭罪,重则丧命。
……
回到自己住处,阿乌将偷来的物资放进地窖里。
然后,拿出一把锯子,开始锯一样东西——火枪。
他现在有两把火枪了,所以,可以忍痛拿出一把来改造了。
阿乌决定首先把长长的枪管子锯短,把枪托锯短,把它变成一把短枪的模样,那就可以藏在身上,随时带着了。
只要有人敢惹他,他就要以枪还击了。
他相信,只要有枪在手,他在白驼城就是无敌的。
带回来的毒药,阿乌全部进行了混配,每样里面均加入了自己的独门药品,这样,就算遇到这毒药的原主人,他们也解不开。
那些软甲,也被他改造过了,现在,他全身都是软甲。只要敌人不是想通过攻击他的脚后跟杀死他,那么,他几乎就是杀不死的。
在那些精巧的暗器和设备中,阿乌也捡了几样自己喜欢的,分别改造之后藏在了身上。
在某一时刻,阿乌在往身上装上最后一件物件时,他忽然想起了小猪,恍惚间,自己也像小猪一样,拥有全身都是的“宝物”了。
……
傍晚时分,阿乌冒着大雪出门一趟。
很快就得到了消息,激烈争吵了几日的熟青价格已经谈妥,取了一个双方都做了让步的中间数,哦,中间偏上,距离李家药铺的价格更近一些。
原因竟然是,马家掌柜的马自芳病重。
小道消息说,马自芳断了一只胳膊。
阿乌皱了皱眉头:病重?那就是没死了。断了胳膊,原来他是靠这种断臂求生的办法活下来的。
他嘘出一口浊气。
还有一个消息,让阿乌心头更沉重了些。
杨买办,不见了。
十六寺没有公开宣扬,但也没有特意掩盖。所以,达达很容易的就得到了这个消息。
阿乌见达达,第一方面是通一下消息。
第二方面,他是要告诉达达,近一段时间,蛰伏起来,不要和自己联络了——他怕守夜人会连带伤到达达。
并且他告诉达达,最近会很危险,不要轻易出十六寺了,就老老实实呆在寺里,认字、读书吧。
如果一时找不到自己,也不要担心。只要他一心上进,好好的做好自己,总有一天会与阿乌一起做大事。
阿乌特意告诉达达,他隐蔽好自己,就是帮阿乌的大忙了。真正大事到来的时候,他在十六寺,会起大作用。如果有事情,阿乌会派乌鸦通知他的。
阿乌来见达达的第三个目的,是把爷们带给达达,让达达把爷们还是养在十六寺里一段时间,因为爷们露了相,很可能有人要抓捕它。在十六寺,毕竟大家都知道这是大法师的爱物,没人敢怎么样。
阿乌对爷们说:“你也好好再学一门语言吧,学好了再交给我,咱俩一起闯天涯,多棒。”
爷们忙不迭的答应了。它歪着头想,再学一门什么语言好呢?要不,学一学白皑国的语言?那它将是第一只会说白皑话的鹦鹉咯?想想都开心。
还有铁蛋和铁柱,阿乌就让他俩悄悄到白驼城东郊的常家奔驰车马行去,自己在那里等他们。
达达已经会思考很多问题,阿乌如此一说,达达也就明白利弊,一一答应下来,只是担心阿乌。
阿乌一笑,临走前给了达达一件背心,嘱咐他一定贴身穿上,大也不要紧,包着屁股和大腿就更好。
又给了达达一把小巧的匕首,让他藏在靴子里,做防身用。
看到匕首,达达接过后,兴奋的从腰上解下了一根绳子——哦,不是绳子,是一根软鞭。
“蔷薇姐姐送我的,并且,她在教我用软鞭。我很喜欢,以前我赶马,鞭子就用得很好,现在学鞭法,很顺手。蔷薇姐姐说我很有天赋。”
阿乌恍惚想起来,蔷薇原来是少主的婢女,少主就是擅长用鞭的,所以,蔷薇会用鞭也不稀奇。
如此一想,原来一个多月时间已经过去,往事不由得纷沓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