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令度过秋至后,天气渐渐转凉,即便是连日来被酷暑闷热为扰的京阳市也变得舒适凉爽,只不过随之而来的阵阵秋雨不禁让人感到忧愁。雨衣和雨伞成了出行必备的物品。
索性,对于黄粱而言,这样的天气正好,他可以悠闲的躲在事务所里,安心的养伤。当身体勉强恢复到能够出行后,黄粱在张芷晴陪同下回到了京阳市。他无比怀念这个家。
返回到熟悉的环境中,似乎之前经历过的那段危险的生活都只是他的一个不切实际的梦罢了。但是身上不时传来的阵阵伤痛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那不是梦。
回到京阳市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刚开始的时候,黄粱还担心‘公司’的人仍会找上他。为此,他只能让张芷晴继续住在寝室中。
前几天的战战兢兢过后,黄粱高悬的心渐渐回落,他开始相信欧阳倩的话,短时间内‘公司’不会想到他。
生活总算回归了正轨。
由于身体的缘故,这段时间黄粱只能老老实实的待在事务所中看书,事务所已经闭门歇业有段时间了。前前后后至少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不得不说,黄粱早已经厌倦了这样无聊的生活,他急需能够让他停滞的大脑全速运转的谜题,否则的话,他总是会不由自主的去思考‘公司’和徐婉的事情。
他想要从这些事情中逃避。
或许是老天爷听到了黄粱心中的渴求,他老人家专门为黄粱派来了一名‘天蓬元帅’来满足他的愿望。
“梁子,我听说你让人好顿揍?”王建仁对打开事务所大门的黄粱笑嘻嘻的说道,“小姑奶奶说你去外地偷情,让人家老公打残了?”
“她放屁!”
黄粱依靠着门框,斜睨着站在门外的雨中连把伞都不撑的王建仁。算一算,他们之间已经有段时间没见面了,平时也就是在微信上胡侃几句。
“不请哥哥进去?就让哥哥在雨中站着。”
黄粱犹豫了几秒钟,最终还是让开身,让王建仁走进了事务所。换上拖鞋,把被雨水淋湿的大衣挂在衣架上,黄粱递给了王建仁干燥的毛巾,大叔一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熟络的坐在那把他钟爱的扶手椅里。
擦干了头发,王建仁随口问道:“小姑奶奶呢?”
“住寝室。”
“住寝室?你们分手了?”
黄粱的嘴角由于愤怒而不停抽搐着,他吼道:“你会不会说人话!”
“嘿嘿,精神不错嘛,听小姑奶奶说你险些被人打死,我还担心你彻底萎靡了呢。”王建仁哈哈大笑着说道,“话说梁子你真的是因为偷情——”
“滚!立刻滚出我家!”
“打住打住,哥哥不说了还不成?我还不了解你小子?偷情,哼,家里一个如花似玉、时刻准备现身的姑娘都不敢碰呢,还能出去撬别人媳妇——”
“我说你有完没完啊?”黄粱厌烦的说道,“你要是来跟我说这些屁话的话,你就直接滚蛋,我没工夫听你废话!”
“哎,咱哥们都多长时间没交心了——”
黄粱冷哼了一声:“你管这叫交心?”
“哥哥这不是想你了嘛,嘿嘿,说出来还怪害臊的。”王建仁嘿嘿一笑,“这次来一方面是来看看你的情况,另外一方面嘛,哥哥我有事相求。”
黄粱冷哼了一声,脸上一副‘就知道你想干嘛’的傲娇表情。“说吧,”——他故意装作一副厌烦的表情,其实心中早已兴奋起来——“又是什么破事?”
“你最近看新闻没有?”
“没看。”
“这可不像你的习惯啊。”
“最近事情忙,没工夫看新闻。”黄粱半真半假的说道。
“行吧,你至少应该听说过‘拼装杀人事件’吧。”
黄粱困惑的摇摇头:“啥?拼装?”
“这你都不知道?”
“我应该知道吗?”
王建仁来了兴趣,他探出身子,兴致勃勃的说道:“你什么都不知道也挺好,不会被那些乱七八糟的报道先入为主,咳咳,哥哥就好好给你讲一讲这起现在由我来负责调查的‘拼装杀人事件’的内情吧,做好心理准备,这案子疯狂着呢...”
用‘疯狂’来形容这起杀人案件完全不为过,在王建仁略显啰嗦的讲述中,一起耸人听闻的杀人案的全貌渐渐在黄粱面前铺陈开来。
发现这具恐怖尸体的人是一位女性,名叫林有,今年31岁,职业是公司白领。她在距今17天前,也就是八月四日的晚上六点三十六分,在自家的客厅中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
“————看到尸体的那一刹那,林有被吓傻了,她被吓得都尿裤子了——字面意思——可想而知那具尸体有多么恐怖渗人。说实话,哥哥我第一眼见到的时候,我也想立刻换上一条纸尿裤。”
白了王建仁一眼,黄粱催促他别卖关子,赶紧往下讲。为了让黄粱对尸体的状况能够有更直观的体会,王建仁给黄粱看了几张存在他手机中的尸体的照片。不得不说,看过尸体的照片后,黄粱对‘吓得尿裤子’这件事有了深刻的体会。
尸体的确非常恐怖。
乍一眼看过去,感觉这具尸体根本就不是正常人的尸体,显得莫名怪异。怪异的点在于尸体的脖颈处过于长,就像是有人硬生生的把尸体的脖子抻长了一般。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尸体的脖颈处被人为的进行了处理,让脖颈的长度超过了正常的范围。简而言之,就是凶手用残忍的手法,将尸体的头砍断,并用一截合成树脂的塑料管把头与身子重新连接成一体,这就让尸体猛地看上去像是长脖怪一般。很可怕,即便是黄粱也不由得脊背发寒。
“这...这也太...”注视着照片上诡异的尸体,黄粱完全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表达他内心的震动。
“太疯狂了,是吗?”王建仁眉头紧皱,“我TM直到现在也搞不清楚凶手这样做的意义何在。这个混蛋绝逼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发现尸体的现场是第一案发现场吗?”
“肯定不是。应该是凶手处理好尸体后搬到哪里去的。”
黄粱困惑的盯着尸体的照片,问道:“呃...这能办到吗?你不是说发现尸体的人是一名公司白领,难道她经常不在家?”
“林有之前陪公司领导出差了,前后有一个星期的时间。说起来她也真是够惨了的,结束出差刚回到家,就看到自己老公被人做成了拼装模型。”
“死者的身份已经确定了?脸被毁容了啊。”
王建仁点点头:“确定了,经过DNA比对,死者正是第一发现人林有的丈夫,李建华。李建华今年34岁,就职于一间互联网企业,是某部门的副经理,算是个中层领导吧。”
“即然已经明确了死者的身份,调查进展到何种程度了?找到犯罪嫌疑人了吗?”
王建仁苦笑着摇摇头:“基本上可以说是毫无进展。”
“毫无进展?”
“没错,找不到第一案发现场,也找不出犯罪嫌疑人。经过对李建华社会关系的梳理,没发现什么有嫌疑的人。说难听点的,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虽然挂着副经理的名头,但是部门经理都遍地都是呢,他在公司中基本上无足轻重。也正因为如此,也就不可能与人结怨。无论是从亲戚朋友,还是公司同事的口中,李建华就是个普通人,没有突出优点,也没有致命缺点,一个丢在人堆中挑不出来的凡人。”
“毫无特点的人?”
“对。”
“这样的人最难办了。”
“谁说不是呢。”王建仁无奈的笑了笑,“你说他要是个吆五喝六的社会人,这也行,就算与他结仇的人数众多,大不了哥哥就加班加点的调查筛选,就怕他是个普通人,别说是结仇的人了,连红过脸、吵过架的人都找不出来,你让哥哥我从何下手啊。”
“因为找不到第一案发现场,所以想要凭借证据线索来锁定嫌疑人的身份这条路基本就走不通了。”黄粱沉吟道,“除了从人际关系上下手,分析杀人动机,警方目前似乎没有其他的选择。”
“很好,你比我们头儿总结得到位。”
黄粱无奈的笑了笑:“经过处理的尸体被凶手放回了被害人的家中,这人还真是够猖狂的啊。”
“这人有他猖狂的资本。”王建仁说道,“首先,在尸体被发现的那栋房子里没有发现可疑痕迹。搜集到的指纹、头发、脚印等均是被害人和林有的。凶手没有犯低级失误。其次他干的很隐秘,应该是趁着夜色的掩护搬运的尸体。”
“没有目击者?”
“没有。但是同一楼层的住户反应在八月三日的后半夜,听到了有人搬运重物的声响。所以目前推断这应该就是凶手在搬运尸体。”
黄粱呢喃道:“八月三日的后半夜...换句话说,也就是说是发现尸体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