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失踪了?不可能吧...”
“的确是失踪了,那是一位独居了老太太,有钱,但是没有亲人陪伴,平时就住在星级酒店了。”程凯说,“我们一直联系不到她,经过调查,大致判断她失踪了一年半了。”
“一年半了...该不会是发生什么意外了吧...”
“不好说,一个独居的有钱的老太太,发生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程凯皱起眉毛,“还是往好的方面想吧,或许她是在哪里隐居了。”
黄粱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眼角的余光瞥到了那个与这间装修装饰奢华的卧室略显格格不入的普通的小闹钟,他刚想拿起这个闹钟,程凯已经走出了卧室,对黄粱招呼道:“去厨房看看吧。”
“哦,好的。”
厨房十分干净整洁,可以看得出这里很少有使用的痕迹,所有的餐具和设施都洁净如新,黄粱怀疑那台价格不菲的咖啡机可能都没有连接过几次电源。扫视了一片厨房后,黄粱的目光锁定在灶台那片区域。
“这里发生过失火?”黄粱指着灶台四周焦黄的瓷砖,上方的柜门上也有被火焰灼烧过的痕迹。
“对,应该是凶手在烧毁被害人日记的时候不小心引起了小范围的失火,不过凶手似乎即时控制住了火情。”程凯指着烧灼的痕迹说道,“凶手应该是使用了家用灭火器。我们在被害人卧室中床下面的收纳柜中发现了几小瓶没有使用过的家用灭火器。”
“放在床下面?”
“对,单凭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是熟人作案。”
“从痕迹上来看,几乎是刚一失火,凶手就即时扑灭了火势...凶手对这间屋子十分熟悉,熟悉到清楚灭火器放在哪里...”黄粱看向程凯。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程凯摆摆手,“徐海清始终不承认她来过这里。”
“你们的职业就是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在说谎。”
“测谎仪都解决不了的事情,我可办不到。”程凯苦笑着说道,“小老弟,你毕竟也干过我们这一行,你应该清楚有些人就是天生的说谎高手。”
“倒也是...”黄粱把目光重新投向灶台,“日记被彻底烧毁了吗?”
“彻彻底底变成灰了。凶手烧的很仔细。”
“这样仔细的人会遗漏掉一片残页吗...”黄粱自言自语道。
“我也知道这看起来很TM的假,但有时候生活就是这样,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操蛋的破事儿。”
“程哥,我想返回卧室再看看。”
“成,今天晚上可以让你看个够。不过我可说好了,至此一次、下不为例。就算你有一层外聘顾问的身份在,这件案子也已经十拿九稳了,因为你出了什么风波的话,到时候担责任的可是我。”
“您放心,我不会让您难做的。”
这句承诺黄粱说出口还不到十分钟,他就亲手打了自己的脸。而且还是啪啪的打,正抽反抽齐上阵。
他不小心把被害人卧室里摆放在梳妆台上的那个不起眼的小闹钟摔碎了。不夸张的说,是粉粉碎。
说来也寸,黄粱敞开怀的大衣的一角在他转身的时候不小心刮到了小闹钟。可能是黄粱转身的速度过快,甩起来的拉锁头正正好好砸在了脑中上。啪嗒一声脆响后,是一连串的撞击声。
注视着摔成一地零件的小闹钟,黄粱的程凯都瞪大了眼睛,两个年龄加起来将近八十岁的男人面面相觑,像是两尊雕像一般钉在了原地。
“我说你嘛呢?!”反应过来后,程凯直接一嗓子喷了黄粱一脸的吐沫星子,“嘛呢?!嘛呢?!你小子存心上案发现场来搞破坏来了?!”
“抱歉抱歉。”黄粱慌忙蹲下,双手在瓷砖上手忙脚乱的捡着零件,徒劳无功的试图弥补这个说大不大、说小还不小的错误。“诶...”他慌乱的动作突然停住了,扒拉开几个齿轮和一节七号电池,黄粱的手指轻轻的夹起来一张折叠起来的小纸片。纸片大概只有小拇指直指甲的大小,薄的像是没有厚度一般。“这是什么?”他嘀咕了一句,小心翼翼的把纸条摊开,“程哥,这上面有字!”
“是吗?”程凯立刻蹲在黄粱身旁,两个大男人头低着头,瞪圆了眼睛一起读着小纸条上潦草的字迹,“今晚你家...见面?我靠,这什么意思?”
黄粱激动的在地上的一堆零件中仔细的翻捡着,竟然真的又让他找到了一个小小的折叠起来的纸条!打开后,两人上面写着和上一张纸条一样的字。
“两张内容一样的纸条...被藏在了闹钟里?”程凯眉毛交织在一起,脑门上全是褶皱的抬头纹,“这TM是什么意思?谁能告诉告诉我?”
“写下字条的人明显不像让人认出自己的字迹。”黄粱双眼放光的注视着两张纸条上歪歪扭扭的字迹,“这人很小心,非常小心。因为写下字条的人打算做的是——”
程凯嘀咕道:“见不得光的勾当...杀人的勾当?”
“很有可能!”
“如果真是死者本人把这两张字条藏在了那个闹钟里,这说明她清楚与此人相见存在危险,但是她又不得不答应见面的请求...”程凯沉吟道,“这很符合一名勒索者与被勒索者之间的微妙关系。”
“困扰我的问题是为什么内容一样的纸条会有两张?”黄粱直视着程凯淡灰色的冷酷双眸,“程哥,这是手写的字条,我们可以根据墨迹来判断——”
“书写的大致时间。这件事交给我来办。”程凯从黄粱手中小心翼翼的结果两张纸条,妥善的保管好后,他对黄粱主动伸出了手,“运气选手,你今晚的运气不错。”
黄粱苦笑着握住了他粗糙的、布满老茧和伤疤的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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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粱回到解忧事务所的时候,张芷晴还没有入睡,而是坐在客厅百无聊赖的等着他。
“还不睡觉?这都快凌晨一点了。”
“担心你啊。”张芷晴揉了揉困乏的眼睛,抬头看向黄粱,“有发现?”
“嗯。”
“那就好。说说,让我也听听。”
黄粱把偶然发现藏在闹钟里的两张内容一致的手写纸条的事情讲述了一遍。张芷晴听过后同样感到困惑不解。
“为什么有两张内容一样的纸条呢?”
“很多种解释。”黄粱说,“或许是一张纸条代表着一次碰面,也就是说,李园园至少和某个人见了两次面。在她的家里,或是在那人的家里。”
“应该是在她家里。”张芷晴笃定的说,“李园园明显是收到纸条的人。如果这张纸条是她写的话,她干嘛要藏起来,这不是给自己留证据嘛。”
黄粱赞同的点点头:“我和你的想法一致。”
张芷晴歪着头说道:“传递信息的方式真是够古典的啊。打电话、发短信、发信息都不用,传小纸条?这是两人在回顾青葱的美好学生时代吗?倒是像那些阔别多年后重逢的搞破鞋的老同学们。”
“......你的思想太肮脏了。”黄粱面无表情的瞪着她。
张芷晴选择性的忽略了黄粱中肯的评价。“黄粱,你说这纸条有可能是凶手写给李园园的吗?”
黄粱随口答道:“谁知道呢。等鉴定结果出炉后才能进行进一步的推断。你应该不知道吧?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在——”
“三个月内可以准确到天。如果让专业机构来进行鉴定的话。这有谁不知道的?小常识而已。”
黄粱目瞪口呆的看着她:“你...你可以的...”
“切,我好歹也在这间侦探事务所住了好几年了。本姑娘要去睡觉了。”张芷晴站起身,行了一个优雅的屈膝礼,飘飘然的光脚走进了卧室,把黄粱一个人留在了客厅中。
“真的是够了...”黄粱嘀咕道,“我要是也有一个过目不忘的脑子,我也能时不时的装一装...”
“这是天赋,羡慕不来的。”张芷晴的声音从卧室传出。
“赶紧睡觉去!”
或许是大脑过于兴奋的缘故,黄粱这一晚上几乎没合眼,一直坐在沙发上思考着今晚的发现。抛开两张纸条的发现不谈,一想起李园园卧室衣柜中的那些奢侈品牌的衣服、鞋子、包包和首饰,就足够让他的大脑全功率的运行了。
钱哪儿来的?
徐海清为李园园的那些收藏‘贡献’了不到十万,余下的大头又是谁给她出的呢?几十万啊,这可不是一笔随随便便就能拿给被人随意祸害的小钱。
莫非李园园真的被大款包养了?有个男人——或则是女人——肯舍得往她身上砸钱,随便她花。或许有人真的不看脸,只看身材。问题是现在遍地的网红脸,而且一个比一个努力健身,李园园的‘市场竞争力’属实是有限啊。
而且既然她傍上了大款,还勒索徐海清干嘛?从她身上弄来的仨瓜俩枣也不够她塞牙缝的啊。黄粱百思不得其解。
总不能是出于李园园不为人知的兴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