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不见绿珠离天衡
农人大叔道:“俺们一群人把洞口的石头搬开了,那个封印也叫几个仙长破了。啊……然后,然后也不知怎么的,就在山洞里走了一会,那,就看见恁了。”
“哦,好的,我知道了。”阿诩大概懂了,山洞里的环境是山君施过法的,山君死了,空间自然就正常了。
“就是,总感觉哪里不对。感觉山洞绕了几道弯,不该这么浅啊。”农人又道。
阿诩倒是没在意这句,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很重要的事情,问道:“叔,你们用了多久,现在什么时候?”
“一个多小时吧。”他掏出怀表,“表,恁会看不?俺不会。”
阿诩接过了表,但她一惊,这时间根本对不上。
她离开楚家是7点,毋庸置疑,等她第一次找到出口时,应该也用了一个小时吧。当时她遇上的那些农人,再加上农人等方士的时间,以及搬石头的时间,应该一共三个小时。
但问题就是,她从体感上竟然感觉过了五个多小时。
其实她这个感觉是根本经不起推敲的,纵然她与山君周旋再久,应该也到不了5个小时的。
但她还是隐隐觉得不太对劲,只能去想点别的缓解。
莫十,莫十呢?
她还是没有找到莫十。
难道是因为害怕方士?
这倒有可能。
“山君死了,我也要散了,姐姐拿好绿珠了吗?请姐姐保护好它吧,那是我唯一能留下来的东西了……”
她恍然想起了山洞归位前,少年轻声同她说的话。
“我不想待在阴冷的山洞里了,我想出去晒太阳,想出去看看天空,想吃奶奶做的饭,想,再看看这个世界。可惜……我出不去了。”
“那绿珠是我的执念之物,若有哪日我回魂,说不定,就能借着那绿珠的眼看看外面啦。哈哈,姐姐快走吧。路开了,人来了。”
不是,等等!
那绿珠,被她扔了啊。
被她像扔垃圾一样丢了啊,甚至,扔出去时,还满是厌恶啊!
她后悔了,再一次的崩溃。
短短一天,她竟然就干了这么多后悔的事。
纵使再坚强的人,也哭起来了。
“小诩啊,别哭啦。二丫头死了,确实令人悲伤,但,总要往前看的啊。”
阿诩不哭了,她冲出路跑出去,她要去找那颗珠子。
可就那么一会,她又崩溃了——两个弯之后就是洞口。
“哈哈,哈哈哈。都他妈,都他妈,艹!”她打着颤,但还是在每一寸地上摸索起来。
找不到,找不到,完全找不到。
她站起来,摇了摇头。
她不是那种死钻牛角尖的人,知道没了可能,就放弃了。
只不过……她又想起了那颗木制天星。
那东西真的有起效,所以说,神经病说的是对的,所以说,神经病说的是真的,所以说,新云的尸体真的在里面
“……”
“都让开,都他妈让开,别动老虎的尸体。都滚开!”
她发疯一样跑过去,几个方士见状不对立马把她拽住。阿诩是经常干活的,力气不小,又是咬又是踹,挣脱开来,跪在地上掏山君的肚子。
刚才几个修士嫌脏不愿意弄的烂肠子,此刻阿诩就把手伸在里面摸索。
“没有,没有,怎么连渣都不剩了?怎么连渣都不剩了!怎么没有!?”
“有了!有了!找到了!”
她从山君肚子里掏出了一些硬物,虽然只是木头块,和一些烂渣,但也不难看出它们原本能拼插在一起。
虽然烂了,但找到了。
阿诩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有事顺意了,也是个好兆头。
她撕烂了衣角,把天星抱了起来,同发绳一起,放到了口袋里。
“小诩啊,你也累了,回去吧。”
“是啊,诩姑娘降妖除魔,真的是好厉害呀。好啦好啦,赶紧回去吧。”听着方士的话,阿诩不由在心里感叹了句:不愧是学阴阳两仪的!
。
楚家
其实阿诩不想回来还是有别的原因的,她不太想面对楚家祖孙,或者说是不敢、不会。
就像现在,原本相谈甚欢的几人,却一言不发,谁都不知道要说什么。
“你……”楚岑想开口,但不知道说什么。
又回归了死一样的寂静,往生堂前些日又来了。阿诩记得,堂主的便秘又严重了,和自己说话时的脸色更差了。她好心,就告诉堂主往屁眼里塞点香皂条就能拉出来了。
阿诩看了眼王妈和楚岑,两人的脸色都不算太差,只是有点累了而已。于是便开口道:“王夫人,楚少爷,我没理由在贵府赖着,自觉想走。不知二位可否同意?”她说的是二位,但实际上只是在咨询王妈的意见。
“你……罢了,随你吧。”王妈没再多说。
“多谢,那,我也不便多留了。”说罢,阿诩离开了正堂。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子去收拾东西。
她的东西真的不多,小屋里也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
被子和窗帘她肯定不会带,她只拿了洛菊留给她的,为数不多的摩拉,以及一身蓑衣、楚黎黎的发绳、一沓灵符、藏金压印、一把匕首、烂成渣的天星,和一些干粮。
不过发绳拿着容易丢,她就绑在了自己其中一条马尾上。
那发绳已经被她清洗干净,珍珠还泛着光,宛若新的。
她又看了一遍屋子,摇了摇头。
走吧。
“那啥,你去哪啊?”楚岑竟然出现在了门口。
“去做她想做的事。”
“她?你别乱来啊!你该不会是想去,绝云间?”
“是。”
“你,你……”楚岑也不知道说啥了,“罢了。你我朋友一场,也认识了这么久,我看书上,朋友走了都得喝个酒啥的……那个,你看……”
“别傻了,你才十四。哦,忘了说了,还是虚岁。”楚岑有些尴尬,却听阿诩道,“不过,倒是可以喝水,意境嘛。哈哈。”
阿诩和楚岑一样,也是武侠小说的受众群体,甚至是狂热对象。
楚岑激动,她也有点激动,只是:“我还没有杯子,不知楚兄可否赠我一个……瓶子?顺便路上带水。”
“好呀!给你!之前有个冒险家协会的送我的!”楚岑送她了一个军用绿皮水杯,久违的露出了真挚的笑容,好傻。
“谢谢。”阿诩平淡的接过了水杯,两个小孩像傻子一样碰了杯碗,大饮一口。
楚岑:“劝君更进一杯水。”
气氛上来了,阿诩喊道:“待出天衡又相见!”
“莫愁前路无处定。”
“天下何处不是家!”
“天为被,地为床。”
“桥洞底下我是王!怎么……感觉怪不吉利的……?算了,不管了!提前庆祝重逢了,哈哈!”这此笑,阿诩是发自内心的。
“哈哈,吉利的很。吉人自有天相,阿诩,往后,希望你一个人在外面混的顺利。有句话怎么说的‘去外边混,尊重要的就是要去外边’,最重要的一步你已经能好好完成了。后面没什么能阻拦你的。”
“谢谢。那……就此,别过。”
“别过。”
阿诩戴上斗笠,离开了。
她站在村口,天地间的空旷之风吹得她轻飘飘的,几丝寒意侵入到皮肤中。
她又忍不住回头看了眼村子。
已是晚秋,田野看起来光秃秃的,秋收留下来的杆子参差不齐,并不好看。
粮食满满的屯在粮屯里,并不能看到,这是个遗憾。
“谢谢,谢谢了。谢谢这三年来你们对我的照顾,谢谢。此一恩,万世不忘。不过,我得先走了。从今,再无定所。”
她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