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原神:人在提瓦特,研究世界代码

第28章 不见绿珠离天衡

  农人大叔道:“俺们一群人把洞口的石头搬开了,那个封印也叫几个仙长破了。啊……然后,然后也不知怎么的,就在山洞里走了一会,那,就看见恁了。”

  “哦,好的,我知道了。”阿诩大概懂了,山洞里的环境是山君施过法的,山君死了,空间自然就正常了。

  “就是,总感觉哪里不对。感觉山洞绕了几道弯,不该这么浅啊。”农人又道。

  阿诩倒是没在意这句,她忽然想起了什么很重要的事情,问道:“叔,你们用了多久,现在什么时候?”

  “一个多小时吧。”他掏出怀表,“表,恁会看不?俺不会。”

  阿诩接过了表,但她一惊,这时间根本对不上。

  她离开楚家是7点,毋庸置疑,等她第一次找到出口时,应该也用了一个小时吧。当时她遇上的那些农人,再加上农人等方士的时间,以及搬石头的时间,应该一共三个小时。

  但问题就是,她从体感上竟然感觉过了五个多小时。

  其实她这个感觉是根本经不起推敲的,纵然她与山君周旋再久,应该也到不了5个小时的。

  但她还是隐隐觉得不太对劲,只能去想点别的缓解。

  莫十,莫十呢?

  她还是没有找到莫十。

  难道是因为害怕方士?

  这倒有可能。

  “山君死了,我也要散了,姐姐拿好绿珠了吗?请姐姐保护好它吧,那是我唯一能留下来的东西了……”

  她恍然想起了山洞归位前,少年轻声同她说的话。

  “我不想待在阴冷的山洞里了,我想出去晒太阳,想出去看看天空,想吃奶奶做的饭,想,再看看这个世界。可惜……我出不去了。”

  “那绿珠是我的执念之物,若有哪日我回魂,说不定,就能借着那绿珠的眼看看外面啦。哈哈,姐姐快走吧。路开了,人来了。”

  不是,等等!

  那绿珠,被她扔了啊。

  被她像扔垃圾一样丢了啊,甚至,扔出去时,还满是厌恶啊!

  她后悔了,再一次的崩溃。

  短短一天,她竟然就干了这么多后悔的事。

  纵使再坚强的人,也哭起来了。

  “小诩啊,别哭啦。二丫头死了,确实令人悲伤,但,总要往前看的啊。”

  阿诩不哭了,她冲出路跑出去,她要去找那颗珠子。

  可就那么一会,她又崩溃了——两个弯之后就是洞口。

  “哈哈,哈哈哈。都他妈,都他妈,艹!”她打着颤,但还是在每一寸地上摸索起来。

  找不到,找不到,完全找不到。

  她站起来,摇了摇头。

  她不是那种死钻牛角尖的人,知道没了可能,就放弃了。

  只不过……她又想起了那颗木制天星。

  那东西真的有起效,所以说,神经病说的是对的,所以说,神经病说的是真的,所以说,新云的尸体真的在里面

  “……”

  “都让开,都他妈让开,别动老虎的尸体。都滚开!”

  她发疯一样跑过去,几个方士见状不对立马把她拽住。阿诩是经常干活的,力气不小,又是咬又是踹,挣脱开来,跪在地上掏山君的肚子。

  刚才几个修士嫌脏不愿意弄的烂肠子,此刻阿诩就把手伸在里面摸索。

  “没有,没有,怎么连渣都不剩了?怎么连渣都不剩了!怎么没有!?”

  “有了!有了!找到了!”

  她从山君肚子里掏出了一些硬物,虽然只是木头块,和一些烂渣,但也不难看出它们原本能拼插在一起。

  虽然烂了,但找到了。

  阿诩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有事顺意了,也是个好兆头。

  她撕烂了衣角,把天星抱了起来,同发绳一起,放到了口袋里。

  “小诩啊,你也累了,回去吧。”

  “是啊,诩姑娘降妖除魔,真的是好厉害呀。好啦好啦,赶紧回去吧。”听着方士的话,阿诩不由在心里感叹了句:不愧是学阴阳两仪的!

  。

  楚家

  其实阿诩不想回来还是有别的原因的,她不太想面对楚家祖孙,或者说是不敢、不会。

  就像现在,原本相谈甚欢的几人,却一言不发,谁都不知道要说什么。

  “你……”楚岑想开口,但不知道说什么。

  又回归了死一样的寂静,往生堂前些日又来了。阿诩记得,堂主的便秘又严重了,和自己说话时的脸色更差了。她好心,就告诉堂主往屁眼里塞点香皂条就能拉出来了。

  阿诩看了眼王妈和楚岑,两人的脸色都不算太差,只是有点累了而已。于是便开口道:“王夫人,楚少爷,我没理由在贵府赖着,自觉想走。不知二位可否同意?”她说的是二位,但实际上只是在咨询王妈的意见。

  “你……罢了,随你吧。”王妈没再多说。

  “多谢,那,我也不便多留了。”说罢,阿诩离开了正堂。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子去收拾东西。

  她的东西真的不多,小屋里也只有一张床和一张桌子。

  被子和窗帘她肯定不会带,她只拿了洛菊留给她的,为数不多的摩拉,以及一身蓑衣、楚黎黎的发绳、一沓灵符、藏金压印、一把匕首、烂成渣的天星,和一些干粮。

  不过发绳拿着容易丢,她就绑在了自己其中一条马尾上。

  那发绳已经被她清洗干净,珍珠还泛着光,宛若新的。

  她又看了一遍屋子,摇了摇头。

  走吧。

  “那啥,你去哪啊?”楚岑竟然出现在了门口。

  “去做她想做的事。”

  “她?你别乱来啊!你该不会是想去,绝云间?”

  “是。”

  “你,你……”楚岑也不知道说啥了,“罢了。你我朋友一场,也认识了这么久,我看书上,朋友走了都得喝个酒啥的……那个,你看……”

  “别傻了,你才十四。哦,忘了说了,还是虚岁。”楚岑有些尴尬,却听阿诩道,“不过,倒是可以喝水,意境嘛。哈哈。”

  阿诩和楚岑一样,也是武侠小说的受众群体,甚至是狂热对象。

  楚岑激动,她也有点激动,只是:“我还没有杯子,不知楚兄可否赠我一个……瓶子?顺便路上带水。”

  “好呀!给你!之前有个冒险家协会的送我的!”楚岑送她了一个军用绿皮水杯,久违的露出了真挚的笑容,好傻。

  “谢谢。”阿诩平淡的接过了水杯,两个小孩像傻子一样碰了杯碗,大饮一口。

  楚岑:“劝君更进一杯水。”

  气氛上来了,阿诩喊道:“待出天衡又相见!”

  “莫愁前路无处定。”

  “天下何处不是家!”

  “天为被,地为床。”

  “桥洞底下我是王!怎么……感觉怪不吉利的……?算了,不管了!提前庆祝重逢了,哈哈!”这此笑,阿诩是发自内心的。

  “哈哈,吉利的很。吉人自有天相,阿诩,往后,希望你一个人在外面混的顺利。有句话怎么说的‘去外边混,尊重要的就是要去外边’,最重要的一步你已经能好好完成了。后面没什么能阻拦你的。”

  “谢谢。那……就此,别过。”

  “别过。”

  阿诩戴上斗笠,离开了。

  她站在村口,天地间的空旷之风吹得她轻飘飘的,几丝寒意侵入到皮肤中。

  她又忍不住回头看了眼村子。

  已是晚秋,田野看起来光秃秃的,秋收留下来的杆子参差不齐,并不好看。

  粮食满满的屯在粮屯里,并不能看到,这是个遗憾。

  “谢谢,谢谢了。谢谢这三年来你们对我的照顾,谢谢。此一恩,万世不忘。不过,我得先走了。从今,再无定所。”

  她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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