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热闹的本质是孤独
在三十四岁生日的前一天,林大智坐着高铁回了老家。
还在火车上,她就在“盘丝洞妖精群”里发消息,告诉她那些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们,她回来了!并迫不及待的开始组晚上和闺蜜们的KTV局。
身为家中独女,林大智自然是受到了公主般的待遇。林爸爸开车去车站接她回家,提箱子拎包,什么都不让她做。林妈妈做好了一桌子她爱吃的菜。吃完饭,她什么活儿都不用干,就往沙发上一躺,只等夜幕降临,妖精们的聚会就要开始了。
林大智时常觉的自己是幸运的,有和睦的家庭,有几个真正的朋友。虽然不常见面,但只要她需要她们,她们就一定会在,绝不含糊!
唐莎莎、刘佳、李子瑜和林大智是高中同学。当初,她们几个是怎么混在一起,成为了好朋友的。林大智已经记不清楚了,反正就是那样,志同道合,兴趣相投,自然而然,命中注定。她只记得,虽然上大学时她们都没有在一个城市,但只要放假回家,她们就会混在一起。
如果有人说,女人之间的友谊不可靠,那林大智一定会第一个跳出来反驳。“那是你们没有遇到。”语气里带着肯定与骄傲。就像总有人感叹自己有幸福的家庭一样,她也总会感叹,自己有那么几个好朋友。
林大智有很多优点,真诚、直率、随和好相处。所以不管在什么地方,总有人愿意做她的朋友。在林大智生命的旅途中,遇到过很多人,有的人停留一阵子,有的人停留一下子,或长或短,接着又陆陆续续的离开。很多人出现在了她的生命里,跟她走一段路,然后又离开了她的生活。只有唐莎莎、刘佳和李子瑜,始终都在她的生命里,不曾离开。
在林大智的心里,她们已经不是朋友,而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家人。而且比那些七大姑八大姨,姐姐妹妹,哥哥弟弟还要亲。除了父母以外,她们就是她最重要的亲人了。
站在人来人往的商场门口,林大智又一次早到了。早到和迟到一样,都是不守时,但没有人责怪早到的人,因为早到浪费的是自己的时间,迟到才是浪费别人的时间。而她宁可浪费自己的时间,也不想浪费她们的时间。尤其是拖家带口的女人的时间,更是不敢浪费。
林大智拿着手机,四处张望。只到她看到一团绚丽缤纷的色彩,她挥了挥手,这团色彩快速的扑了过来,她很自然的张开了双臂,接住了这个穿着彩色旗袍的女人。
“每次都是我等你们,你就不能让我也被人等一回吗?”林大智一边笑,一边开玩笑。
那个女人不理她,反而给了她一个白眼。双手依然搭在她的肩膀上。“你又瘦了。”
林大智也不接话,只是伸手捏着女人旗袍上的一小块布料:“新买的?”
“去年就穿过了好不好,你也太不关心我了吧。”
第一个和林大智碰面的女人是刘佳。职业是公务员。她工作稳定,收入稳定。在林大智三十三岁生日的时候,刘佳还和林大智一样是单身,是大家操心的重点对象。但缘分就是那么的神奇,丘比特之箭射中了刘佳。嘴上说着不婚的刘佳,再遇到了她的真爱之后,就闪电般的坠入爱河,接着又闪电般的结了婚。作为刘佳唯一未婚的闺蜜,伴娘这个重任自然是落在了林大智的头上。
三十三岁的新娘和三十三岁的伴娘,在一段时间里,这个婚礼也成了小城里人们口中的传奇事件。
刘佳一边说话,一边歪着头往后看。林大智顺着她看的方向看过去,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衬衫的高个子男人。男人看着刘佳,两人隔着马路,眼神穿过人群,用只有他们两人才懂的无声语言交流着。他们的交流很快就结束了,男人微笑着看着林大智,跟他打招呼。林大智也礼貌的看着他回了个笑容。
“你老公跟你一起来的?”林大智说。
“他还想跟我们一起去唱歌呢,我才不想让他一起,等唱完了他再来接我们。”
刘佳说的是“接我们”,说明她打算在唱歌结束后,先送她们回家,然后自己再回家。
她的闺蜜总是这么温暖,林大智笑道:“好了好了,就分开几个小时嘛,就不用上演恋恋情深的琼瑶剧了。”
刘佳脸红了,伸手就在林大智的胳膊上掐了一把。接着又用夫妻之间特有的语言示意她老公离开。
林大智揉了揉被掐的胳膊,看了眼那个穿黑衬衫的男人,岁月也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些沧桑的印记,他已经不是那个像金城武的少年了,他的头发变少了,发际线增高了。虽然笑容依旧灿烂,但眼眸却不再清澈。现实中,他从未闯进过林大智的生活,他们没有故事。但她的第一本小说内容,却是根据这个男人的形象想象出来的。女人啊,总是心思敏感,爱胡思乱想的。所以她不会将这件事告诉任何人。这个故事,只能随着那本日记本,消失在火光中,燃烧殆尽。
她不允许任何影响她们感情的事情发生,她也不想外来人员加入她们的聚会。当然,小朋友除外。
一个五岁的小男孩跑了过来,朝着两人站着的地方。眼看就要撞上了,男孩一个侧身,灵活的钻到了林大智和刘佳的中间,他小脸红红的,既有些害羞又有些兴奋,站在那转身看着后面。她的妈妈慢悠悠的走了过来。
“哎呀,小壮壮,你妈妈呢?”刘佳用手捉住了小男孩的肩膀。
林大智弯下腰,摸了摸小男孩的脸,“壮壮今天好帅呀。”
“壮壮,喊人呀。”小男孩的妈妈迈着有点外八的步子,终于走了过来。
“佳妈妈,智妈妈!”小男孩大声的喊着,生怕声音小了她们听不见。
“真乖。”
“没办法,我一点都不想带着他,可他爷爷奶奶去海南旅游了,他爸又要开会,只好带了个小尾巴来。”李子瑜穿了条宽松的裤子,平常戴隐形眼镜的她在脸上架上了黑框眼镜,她上一次戴框架眼镜,还是在怀小壮壮的时候。她的脸上没有涂任何护肤品,皮肤水润饱满有光泽。一看就是被幸福滋润的女人。
林大智看着她微微凸起的肚子,伸手去摸了摸,“几个月了?”
“四个月,预产期是冬天。”
“反正你有经验,不怕。”
刘佳逗着小壮壮,“你喜欢弟弟还是妹妹?”
“弟弟。”小男孩奶声奶气的说。
“为什么不要妹妹呢?”
“女人太娇气。”
女人这个成熟的词语套在五岁孩子稚嫩的声音上,就赋予了某种喜剧的效果。林大智忍不住笑了,刘佳跟着笑了。李子瑜摸着儿子的头,也笑了。闺蜜的笑点总是非常一致。
只有小壮壮不知道这几个大人到底在笑什么,他紧紧的抱住了她妈妈的腿,脸在妈妈的裤子上蹭来蹭去。
“你老公没送你过来吗?”刘佳问李子瑜。
“送我到路口就走了,他都要忙死了,晚上还要加班。”李子瑜回答着刘佳,眼睛却看着林大智。
“领导嘛就是忙。”刘佳笑着说。
“还好领导太太不忙。”林大智挽住了李子瑜的胳膊。
李子瑜是她们几个人中最早结婚的。她的生活是小城里很多人所羡慕的。就连林大智的妈妈都经常说李子瑜命好。感叹自己女儿怎么没遇上这么好的人家。李子瑜毕业没多久就分配在了市里最好的小学教书,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大五岁的老公,恋爱两年后结了婚。婆婆贤惠,公公讲道理。家里什么都不用她操心。虽然有自己的房子,但李子瑜更愿意和公婆住在一起,婆媳关系好的像亲生母女。婆媳关系融洽,老公年轻有为又顾家,儿子聪明乖巧。如果再生个女儿的话,那她就是儿女双全,妥妥的人生赢家啊。
“最近没有什么情况要向我们汇报吗?”李子瑜终于问出了她一直都想问的事。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有没有男朋友?有没有暧昧对象?有没有合适的人选?
“没有。”
“怎么辞职了呢?”
“怎么说呢,本来就不想干了,又遇上了讨厌的同事。”林大智憋了很久,就想找人倾诉呢,她要将那个讨厌的上司,愚蠢的老板的恶劣事迹原原本本的告诉她们。“踩到屎就很倒霉了,不想再跟屎纠缠。”
“有狗屎?”刘佳赶紧停下来看了下鞋底。
林大智哭笑不得,那个女人到底有没有认真听她说话呀?
然而听的认真的那位倾听者,却又不得不丢下她们,迈着小碎步去追赶她儿子去了。另一位倾听者,则继续回着手机上面的消息。林大智的话题还没开始,就被迫结束了。
“莎莎让我们去KTV,她去接孩子,一会儿直接过来。”刘佳说。
“她可真忙啊。”林大智轻轻的叹了口气。
“她白天在店里,晚上要带孩子。对了,我们可以去她店里坐呀。”
刘佳对自己的建议很满意,她是在为唐莎莎着想。这样的话,唐莎莎就不用那么辛苦的跑来跑去了。
有很多人觉的,唐莎莎是不幸的。但对于林大智来说,唐莎莎的人生是很励志的,她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并及时止损。她和前任老公是异地恋,基本上半个月才见一回。女儿出生后,生活的琐事纠缠,唐莎莎对他越来越不满,两人经常争吵。有一次,两人在争吵时他动手推了她一下。尽管他后来道歉了,唐莎莎还是很坚决的离了婚。离婚后在父母的支持下,她开了家西餐厅,白天守在店里,晚上回家陪女儿。
林大智觉的这种生活挺好,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她只是有些心疼闺蜜太辛苦。
所以,如果在其他任何时间里,刘佳提这个建议,林大智都会爽快地答应。但今天这个日子不一样,在她生日的前一晚,她就想任性一回,就想让别人都顺着她。
“我想去唱歌。”
刘佳看了一眼林大智,不再说话了。
但老天爷时常不会如林大智所愿,就连她想在生日的前一天跟闺蜜们聚在一起唱个歌的小小心愿也无法实现了。
李子瑜那边出了状况。小孩的哭声使两人顾不得去讨论什么了。
小壮壮坐在地上,哇哇大哭。他摔了一跤,膝盖破了皮,流着血。伸手要李子瑜抱抱。李子瑜一脸烦躁,哄着小男孩,拿着纸巾擦拭着伤口。
林大智和刘佳快步走了过去。
“没事吧。”林大智问。
“要不要去医院啊。”刘佳很紧张。
“没事,我要带他去上药。”李子瑜一脸不安的看着林大智:“唱歌我可能不能去了。”
“没事,我们送你回去吧。”林大智很担心她的这位孕妇朋友。
“不用了,你们去唱,我打车回去就行。”李子瑜拍了拍林大智的胳膊,满脸歉意。“过两天一起吃饭啊。”
“好。”
“我们回家去,跟智妈妈和佳妈妈说再见。”
小壮壮忍住了哭,眼泪还挂在脸上,挥着小手跟林大智和刘佳说了再见。
林大智和刘佳把李子瑜送上了出租车。
临时状况打破了林大智的计划,对于林大智来说,缺了一个人的局就不是局了。她已然没有了刚才的兴致。
刘佳点了首《勇气》,两人正唱到高潮部分,门被推开了一条缝,唐莎莎的脑袋伸了进来。
歌声戛然而止。
“我还以为走错了呢。”唐莎莎走了进来。
林大智往她身后看了看,确定她并没有把女儿带来。
“我女儿呢?”刘佳放下了话筒。
“我妈哄她睡觉了。”唐莎莎走过来,坐在了林大智和刘佳两人的中间的空位上,中间的空间本来就小,她往中间一挤,三人就紧挨在了一起。
“你开车了吗?”刘佳问。
“开了。”唐莎莎将她的名牌包包扔在了一旁。
刘佳拿起了手机。“那正好,我就不让他来接我了。”
“啧啧,又吃一口狗粮。”
刘佳笑的一脸甜蜜,开始给他老公发微信。
唐莎莎一只手搭在了林大智的腿上。“辞职了有什么打算?”
“我打算写小说。”林大智摸了摸自己的头。
唐莎莎沉默了一下,“要不我俩合伙开个奶茶店吧,有个位置很不错,学校附近,肯定不会亏。”
“奶茶店啊......”林大智皱着眉头。
刘佳发完消息,放下了手机,趴在唐莎莎的腿上,凑近了林大智。“对呀你回来吧,大家在一起多好啊。”见林大智没有回答,她又说:“最近有好几个单位都在招考呢,你试试啊。”
林大智摇了摇头,无奈的看着她们,提高声音又说了一遍。“我想写小说啊。”
刘佳仰起头,看着唐莎莎,两人互换了眼神。就好像她们听到林大智说的是:“我要当女网红!”那么惊讶和不可思议。或许,在她们的心里,当网红比当作家靠谱多了。
“要不让李子瑜问问他老公,我们一起帮你找工作。”唐莎莎说。
“对呀,她老公认识的人多,再给你介绍个男朋友,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去遛娃。几家人把车一开,还可以一起去旅游。”刘佳很兴奋,那开心的劲儿,就好像说的这些事情明天就可以实现。
刘佳和唐莎莎开始规划着她们理想中的未来,却绝口不提写小说那件事。
为什么最好的朋友也不能理解她呢?难道她要做的真的是像愚公移山那样困难的事情吗?或者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她们根本不相信她能写好小说。她们觉得她应该去做一件靠谱的事情。
当然,这并不能怪她们。林大智曾经多次表示过自己喜欢写小说,自己在写小说。可她的闺蜜们却很少看到她的作品。不是林大智没有写,而是林大智不敢把她的作品给她重视的人看。她觉的这种感觉就好像是一个对自己身材没有自信的人,却要脱光了衣服站在一群身材很好,穿着漂亮的礼服的闺蜜面前,让她们仔仔细细的研究,评头论足。那种感觉想想就很尴尬。
她的好朋友不想打击她,就刻意避开了这个话题。有时候,无语反而是一种温柔。
林大智觉到心里装着的坚持被什么东西狠狠的撕开了。她不指望她们能理解她,但此时,她是多么的需要鼓励啊!她希望能从她的朋友口中听到:“你可以的!我们支持你!”这样的话语。哪怕她们是在欺骗她,她也想听到。
林大智不怕浪费时间,她害怕的是自己会放弃。
此刻,她忽然感到了强烈的孤独,即使和最好的朋友一起,她依然觉的自己只是一个人。
林大智不想再听她们说话,她拿走了话筒,身子往外挪了些,不再和唐莎莎挨在一起。她固执的将歌切回到《勇气》,继续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