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她相信友情才会长久
这一晚,林大智失眠了。
她推开了那孩子,他伤心的说了声抱歉,然后就离开了。他走的非常匆忙,连电脑都忘了带走。
而她在听到门关上的声音后,才终于让眼泪释放了出来。她紧紧的捏着床单,愤怒的想要把白色床单的一角揉成碎片,然而以她的力量却只能将床单揉出些皱褶来。
力不从心,现实也是如此。
她三十四岁了,即使对对方有感觉,也不会像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那样,不管不顾的去爱。当然,她二十多岁的时候,也没有爱哪个男人爱到不管不顾过。她怀疑大概正是因为这点,她才写不出来炙热感人的爱情故事。
她知道他是认真的,那些感觉是真实的,她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他对她的感情,恰恰也是因为他是认真的,她才推开了他。她不想把这份原本可以长久的简单美好的情愫,变成一场短暂的旅途上的艳遇。
她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最终会以分开而收场。并不是她不相信他,而是不相信她自己。仅年龄这个差距,就已经决定了他们不能发展成为长久的恋人。以前她和闺蜜们讨论过能否接受姐弟恋这个问题,当时林大智的回答是:“三岁以内是可以考虑的。”可她和他的年龄差距已经有了四个三岁那么多,这让她良心不安。也许别人不在乎,但是她在乎。尽管她每天晚上都不忘贴上面膜,抹上一层又一层的护肤品,但她脸上的皮肤还是开始松弛了。而他的脸上却是饱满的胶原蛋白。她害怕,她不想活在被人说成是“母子”的恐惧中。
但如果他们是朋友的话,即使旅行结束了,他们也许还会有交集,会发生下一个故事。他们可以一起吃饭,他可以给她看他的小说,他们还可以有下一次旅行。她可以是他生活中的伙伴,她可以给他介绍朋友。他太孤单了,他需要朋友。爱情是短暂的,友情才更长久。
她真心的喜欢他,所以她推开了他。
第二天早上,林大智还是被郑曦闵和嗷呜的敲门声给吵醒了。她打开门,没有像以前那样直视他的眼睛,她偷偷瞥了他一眼,他的眼睛下有了黑眼圈,看起来有些憔悴。
他昨晚也失眠了。
他们收拾好了东西,退了房,背着包带着嗷呜来到了酒店附近的早餐铺子。
她和他都无精打采,打着哈欠。郑曦闵心不在焉,以前他总是会把嗷呜拴在外面,怕惊扰到别人,但今天他却把嗷呜带进了店里。好在老板没说什么,算是默许了。
只有嗷呜高兴的摇着尾巴,因为它不仅不用孤独的等在外面,而且还可以享用他们剩下的小笼包。
林大智小口小口的喝着粥,眼睛看着外面街道上走来走去的行人:“今天的天气很好啊。”她觉的不应该沉默再继续下去。
“嗯,是晴天。”郑曦闵坐在她的对面,嘴里还嚼着小笼包。
大概过了喝完一碗粥的时间。郑曦闵取出纸巾擦了擦手,并且贴心的在林大智的面前放了一张。接下来,他拿出了手机翻看着。“我们一会儿就要经过通麦天险了。”他说。
“嗯。”林大智继续喝粥,“那段路好像很不好走吧。”
“嗯,据说是的,小磊他们昨天过了那里,看他发了朋友圈。”
“木木子今天也能到LS了吧。”
“应该是。”
林大智和郑曦闵像平常一样聊着天,但又注意着分寸。对于昨晚发生的事情,他们只字不提,假装那件事只是一场梦,并没有在现实里发生过。
“美女,你们是徒步的吗?”坐在隔壁桌的一个中年男人开口跟林大智搭话。他穿着黑色的夹克,他的对面坐着他的同伴,跟他年龄相仿,穿着藏青色的棉袄。
“不是,我们是坐车。”林大智看了他一眼,礼貌的微笑着。
穿黑色夹克的男人坐在林大智的斜对面,他直直的盯着她的脸,“现在坐车早就不用过通麦了,大桥修好了,车都从桥上过,安全的很。你们说的那是以前的老路,那条路被称为死亡之路,就连老司机都害怕走,十几公里的路,基本上要走两个小时。”
“为什么要走那么久?”林大智问道。
“路很窄啊,只能过一辆车。你们恐怕没见过这种路吧。一边是山坡,只要一下雨,山上就会滚石头下来。而另一边是河谷,车走在上面,可能刚拐了一个大弯,接下来就是一个坡,一不小心,就掉河里去了。以前经常出车祸的。你们的朋友走的是老路吗?”
穿黑色夹克的男人讲的绘声绘色,在店里吃早餐的人都被他讲的给吸引了过去。
“我不太清楚。”林大智看向了郑曦闵,“小闵,小磊他们走的是老路吗?”
“不知道,小磊发的图片里是一座桥。”郑曦闵眉毛皱在了一起,他不喜欢这个男人
“现在有些年轻人,还就喜欢走这条老路,说什么不走通麦就不是完整的318,可惜呀,不听话是要付出代价的。听说昨天就有个骑车的,偏要走老路,结果掉河里了。”
“真的呀?”林大智摇了摇头,表示惋惜。
“我骗你干嘛?听交警说的。”
“这个大哥肯定不会骗人啊。”坐在另外一桌,穿着红色棉袄的女人说。“可惜了。人就这么没了。”她的身边,坐着一个穿深蓝色夹克,戴着眼镜的男人。
穿黑色夹克的男人回头看了她一眼,点了点头。
穿红色棉袄的女人用纸擦干净了嘴,走到了穿黑色夹克男人的旁边,顺手拖了个凳子过来,坐在了他的身边。“大哥,你们是要去LS吗?”女人的声音非常的妩媚。
“我们从LS过来,要回成都了。”穿黑色夹克的男人没有什么表情,只是端着碗,把碗里的白粥吹了吹,然后又放下了。
“大哥是做生意的吧,那外头停的路虎是你们的吧?”穿红色棉袄的女人问道。
“是我的,我们自驾来的,比坐车方便得多,想去哪就去哪。”穿黑色夹克的男人看着林大智。
“你们就两个男人,多没意思,带我一程吧。”穿红色棉袄的女人娇滴滴的说,整个人都快靠在了穿黑色夹克男人的身上。
“你不跟我一起走了吗?”原本和女人坐在同一桌,戴着眼镜的男人说话了。
“你又没个车,有车才方便啊。”穿红色棉袄的女人眉眼间都是风情。“再说了,咱们也不过是路上认识的,我走我的,你走你的,想一起走就一起走,不想一起走了就各走各的,又不是两口子,非要捆在一起。这路上,要找个人搭伙还不容易啊。反正你情我愿,我也不欠你的。”
戴眼镜的男人不说话了。
“我要带也带她。”穿黑色夹克的男人身体往里面挪了挪,和女人保持了一点距离,他的手指着林大智。“怎么样,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云南?”
店里的人都看向了林大智,林大智觉的很尴尬。她又不是穿红色棉袄的女人,怎么可能跟那个男人去什么云南!
“你刚才不是说要去成都吗?怎么现在又要去云南了?”郑曦闵看着穿黑色夹克的男人,脸色沉了下去。他说话的口气就像是警察询问犯人,咄咄逼人。
“我们有的是时间,想去哪儿都可以。”穿黑色夹克的男人还是看着林大智。“去不去?美女。”
“那就是不肯带我咯。算了,那我还是暂时先跟着你走吧。”穿红色棉袄的女人回到了戴眼镜男人的身边,戴眼镜的男人贱贱的笑了一下,摸了摸她的手,“就知道你总是会回来的。”
女人甩开了他的手。
“谢谢,我们要去LS。”林大智对穿黑色夹克的男人说。
还没等男人说话,郑曦闵就站了起来,牵着嗷呜,扯了扯林大智的衣服。“我们走吧。”
“好。”林大智也站了起来,“再见了各位。”
嗷呜经过穿黑色夹克的男人身边时,忽然冲着他凶狠的叫了几声。
穿黑色夹克的男人本来还想说什么,结果被嗷呜吓到了,一下子从凳子上弹起来,紧贴着墙站着。
“嗷呜,别叫。”林大智无奈的看着穿黑色夹克的男人,对他笑了笑,“它不咬人。”
“快带它出去。”男人双手抓着桌子,看他的姿势,恨不得站到桌子上去。
穿红色棉袄的女人发出了笑声,“这狗呀就是通人性,在给主人出气呢。”
林大智瞟了一眼郑曦闵,他抿着嘴唇,憋着笑,但眼睛里敛着的笑意却没有藏住。
她也不自觉的扬起了嘴角,轻声说:“我们走吧。”
两人一狗,离开了早餐铺子。沿着街道走到了人多的地方,街边上停着几辆面包车。一个司机站在车旁,看到林大智和郑曦闵,就热情的跑了过来。但他在看到嗷呜的时候,脚步顿了顿。
“这么大一条狼狗啊!”
“它不咬人。”
“你们去哪啊?”
“鲁朗。”
“那上车吧。”
司机热情的帮他们把包放在了后面。车上已经坐满了人,大多是跟他们一样背着包的游客。嗷呜上车的时候,一个女生尖叫了一声,林大智只好笑着说“它不咬人”,但女生仍然很不情愿,一副要哭了的表情。他们只好带着嗷呜坐到了后排。坐在后排的藏族大叔很和善,还摸了摸嗷呜。
藏族大叔体型较大,一个人就占了两个人的位子,把林大智和郑曦闵挤在了一起。
车出发了,由于昨晚失眠的原因,林大智很快就睡着了。她在中途醒来的时候,嗷呜趴在她的脚上,郑曦闵则靠在了她的肩膀上,他睡得很沉,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睡的这么舒服。林大智忽然有点紧张,脸转向了窗外。车已经走上了一座大桥,这大概就是刚才所说的通麦大桥。桥下是汹涌流淌的河水。
车上的人都在睡觉,林大智靠着车窗一动没动,她不想吵醒郑曦闵。但当她发现司机师傅竟然一边拿着手机跟人视频,一边开车时,她忍不住了。“师傅,开车能不玩手机吗?”她说。
司机师傅笑着说了声好,就结束了视频,放下手机专心开着车。
这一说话,郑曦闵就醒了,他坐直了身体,脸红红的。当他挪开身体的时候,林大智竟然有点空落落的。
“到了鲁朗,我们去租一辆车,自己开着去LS吧?”郑曦闵的眼睛瞥向了她。
“自己租车?你会开车吗?”林大智觉的自己问的很白痴,但还是忍不住要问。
“会,我妈妈生病那会,要经常医院家里学校几头跑,为了方便,就买了车。”他小声的说。“你放心,我的技术很好。我查过了,后面这段路路况比较好,自己驾车是没问题的。”
“怎么想着要租车了呢?还的时候方便吗?”
“嗯,我查过了,可以在LS还车,很方便。自己开车的话,不是更方便嘛,想在哪儿停就在哪儿停。”
“是因为那个人说的话吗?”心细如林大智,在郑曦闵刚提出要租车的想法时,她就已经猜到了。
车开上了另一座大桥,走到桥中间的时候,郑曦闵说话了。“是的。”
林大智很开心,因为他嫉妒了。
“那等到了鲁朗,我们去看看吧。”
“好。”郑曦闵开心的搓着手,非常期待。